峨山县四项措施加强干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07 15:23:52 点击率:206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峨山县四项措施加强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确实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干部工作实现“阳光”运行。
一是形成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常态化。我县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延伸到至乡镇(街道)和县属各基层党委,并要求各基层单位根据自身干部管理权限,明确村(社区)、各部门的责任人及时公开干部工作信息。同时对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流程和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进行规范,并设置专人负责,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跟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合理设置公开内容,细化干部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将公开内容分为干部业务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政策法规、上级关于干部工作的会议精神、重大事件、干部考核评议结果、干部调整任职条件、资格审查、报名结果等多个领域适当公开干部工作,着力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做到推荐提名公开、考察公开、考察对象工作实绩公开,任前公示以及干部任职公开,把干部工作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是科学选择公开方式,提高干部信息公开覆盖率。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扩大信息知晓率。通过中心组学习,文件资料下发,会议通报等方式在党内公开。通过书面公告、考察预告等方式对人员变动情况向单位公开;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手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
四是积极收集和反馈信息,提高干部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不断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干部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分尊重、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开通热线电话、专用邮箱,专人负责,热情受理,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尽快予以回复,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使干部工作让党满意、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