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公安局党委抓党建“建队伍促和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6 16:21:01 点击率:109
公安局党委抓党建“建队伍促和谐”
峨山县公安局党委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完成,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合格公安队伍。公安局党委始终把确保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作为局党委工作的立足之本。把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民警队伍作为第一任务,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实提高服务峨山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把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项工作中,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明确党组织责任人职责,促党组织发挥作用。局党委在年度工作部署上,明确了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年度考评中,将本支部民警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提供给局党委,为科学评估民警业绩夯实了基础。在年度表彰奖励过程中,首先采取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投票,将支部投票的结果汇总后交总支,再由总支上报到局党委集体研究。既公开公正,又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作用,调动了党员民警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党员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和“五条禁令”等,从着装、仪容、行为、会风等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抓起,加强民警养成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制度建设,通过开展宣讲报告、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等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夯实党员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四是党建与警务同抓同落实,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公安局党委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动把党建工作融合到具体的公安业务中去,注重“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自觉把“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立足点,以业务工作的成绩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