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政协传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17 08:19:09 点击率:7
2月13日,华宁县政协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并就贯彻执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提出要求。
会上,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汪子新传达了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3名因违法乱纪被开除公职的案件。汪主席还结合县政协机关实际,对认真贯彻执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二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县政协机关必须层层明确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主席、副主席与委室主任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委室主任与副主任和一般干部(包括工勤人员)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人。三要突出抓手,注重实效。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度建设上,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禁止上班期间做无关工作的行为,时刻反省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政协人的良好形象。同时,注重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做到零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四要联系群众,多办实事。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四群”教育,保护群众利益,尽可能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