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以“五有”标准创建“四群”教育示范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5 08:45:52 点击率:16
华宁县按照“有内容、有亮点、有载体、有氛围、有实效”的“五有”标准,扎实采取措施抓好创建工作,确保示范点立得住、站得稳、叫得响、推得开。
有内容。紧紧围绕“群众观念明显增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群众生活明显改善、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和谐环境明显提升”的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和被联系村组、群众实际,细化、量化创建方案,明确任务措施,责任到人,帮助联系点建班子、找路子、抓发展、保稳定、护民生、兴文明、促党建,帮助联系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有亮点。按照各级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本村工作实际,突出特点,打造亮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按照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坚持集中学习、进村入户、专题学习、分析检查、整改落实、联系群众走在前头,切实做到带头推动发展、带头促进增收、带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带头做好群众工作。
有载体。各示范点结合不同时期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实际效果,精心设计载体,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创建工作。按照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工作有推进的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措施和手段,积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各类扶贫帮困、抗旱救灾、民情走访等主题活动,做到载体特色鲜明、活动丰富多彩。
有氛围。各示范点采取制作宣传栏、民情责任区公示牌、贴宣传标语、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注意痕迹管理,收集和分类整理好各级文件、本单位“两卡一本一台帐”、民情恳谈会、民情分析会、民情调研、办实事解难题等资料和图片。发挥好简报、报纸、电视等媒体的宣传功能,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做法、好经验。
有实效。各示范点紧紧围绕“五个明显”目标,把一切工作体现在取得成效,促进发展上来。各示范点把“四群”教育与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等活动相结合,使示范点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