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李长虹对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7 17:39:06 点击率:33
在9月6日召开的华宁县创先争优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县委副书记李长虹结合实际,对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示范引导抓推进。要继续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在提高理论水平、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牢牢把握我省两强一堡战略和滇中城市经济圈、昆河经济走廊建设等历史机遇,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好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要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推动发展”的要求,以2个市级示范点和20个县级示范点为龙头,确定目标任务和考核的办法措施,大力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着力打造符合华宁实际、具有华宁特色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为推进我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指导和带动作用。
二、创新载体抓推进。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校等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功能,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工作,把普遍教育培训与专题培训、内部培训与外出学习考察、短期培训与脱产或在职培训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充分利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以及远程教育、网络、手机、视频等平台、渠道,搞好组织学习与个人自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矛盾,提供学习保障。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之余要坚持“三个一”,即:每天读一个小时的书、浏览一个小时的新闻或信息、锻炼一个小时的身体。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学习制度,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完善组织学习方式,增强学习的约束力。要精心选择、及时推荐学习书籍,编印“乡土教材”、提供学习资料,搞好学习指导。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活跃学习氛围,检验学习成效。
三、借助典型抓推进。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学习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加强学习指导,并开展每月一星推荐评选宣传活动。按照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领导干部两个类别,由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每月评选机关、农村、党校、企业等领域的学习之星,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影响一片、辐射一片、带动一片的良好作用,激发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提高的动力和毅力,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投入到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中。同时,搞好全国、全省、全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理念和典型经验的学习宣传,提供借鉴,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健全制度抓推进。要健全完善学习管理、督查、考核等制度,把学习的“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做到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督查制度,每月分析一次学习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情况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督查结果。建立考学制度,把学习与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实行科级干部学习考试准入,凡不参加组织考试或考试不达标者不作为科级干部提拔对象。建立评学制度,每年由县委学习型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根据日常督查、资料上报、工作业绩等情况确定好、中、差档次,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