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建立督查考评机制确保“四群”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8 10:05:30 点击率:9
为确保“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到实处,华宁县建立公开承诺、考勤召回、督促测评三项机制,推动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村。
建立公开承诺制度,确保工作有目标。借鉴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公开承诺的有效做法,建立“四群”工作公开承诺制度,各部门挂钩联系责任区领导和住村干部在深入调研、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单位实际和群众的关切诉求,有针对性地向村组干部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明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提高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考勤召回制度,确保干部待得住。切实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制度,要求住村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带头遵守。同时,建立召回机制,选派住村干部不能胜任工作、作风不深入、干部群众反映不好、无故离岗或每月住村时间达不到规定天数的实行召回制,被召回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其所在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引导干部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确保干部待得住。
建立督查测评制度,确保群众监督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由县纪委牵头组建督查组,定期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四群”教育工作和民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和反馈。结合年度考核,由县委考核组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对各单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由乡镇(街道)组织对联户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度达不到半数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先评优,确保群众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