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1名村党总支书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27 17:39:58 点击率:17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总支书记的选人视野,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总支书记队伍。华宁县结合基层党组织的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1名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一是扩大公选村范围。在认真总结第一批公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全县77个村(社区)情况,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调查结果,围绕“六个一”要求,确定了11个村级组织建设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群众增收致富难、村情复杂矛盾突出、后备干部缺乏的村进行公选。在确定公选村的基础上,反复研究制定了《公开选拔村党总支书记实施方案》,明确了公选的原则、方法步骤、管理措施等,为公选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是严把资格条件。拓宽选人视野,户籍和党组织关系在华宁的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45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复退军人、企业下岗人员和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大学生“村官”方可报名。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实行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积极动员综合素质较好,能力较强的农村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党员干部报名。
三是严格选拔程序。公选工作按照面试、笔试、实践锻炼、答辩竞选、组织考察、任命、岗前培训等步骤进行。根据农村工作的实际,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做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笔试,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面试、笔试试题均以考察解决和处理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如农村矛盾纠纷的调处、突发事件的处置、村级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发展思路的确定等。在公选程序中加入实践锻炼和答辩竞选环节,选取面试、笔试综合成绩前三名的人员到公选村进行为期5天的实践锻炼,提出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加的竞职答辩评审会,根据答辩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四是提高公选干部待遇。公选的村党总支书记实行“岗位目标承诺制”和 “年薪绩效制”。非财政供养的村民、企业及其他社会人员年薪18000元,并享受县、乡镇(街道)对党总支书记的考核奖励。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保留原职,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并享受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贴和县、乡镇(街道)对党总支书记的考核奖励。鼓励县乡机关干部主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乡镇(街道)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调到县级部门工作,激励公选村党总支书记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