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两诺一评”确保“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取得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04 11:26:37 点击率:15
华宁县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四项目标任务,开展“两诺一评”,亮目标、抓落实、出实效。
年度承诺亮目标。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本组织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自身岗位实际,对“跨越发展先锋行动”要求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承诺事项,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或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档案管理,将年度承诺按干管权限报进行备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依据。全县646个基层党组织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将承诺事项进行公示,县委组织部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承诺事项进行备案登记,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履诺践诺抓落实。根据承诺事项,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有效的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对承诺事项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根据工作任务的发展变化,调整承诺事项,确保承诺事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实行跟踪检查、掌握情况,适时点评、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结合“四群”教育活动,有序推进“三深入”活动,在抗大旱促移栽促发展工作中履诺践诺,由各级党组织牵头组建了227支“抗旱服务先锋队”深入一线为受灾群众送水送物抓生产,截至4月20日,已累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协调落实抗旱项目135件,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题1680余件。
考核评比出实效。通过分级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严密细致的考核办法,充分运用日常考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等结果,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比排名、授旗评星,并将评比结果张榜公示,分级颁授基层党组织“跨越发展先锋流动红旗”、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跨越发展先锋奖章”。将评比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评价领导班子、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实行奖惩挂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