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四个强化”扎实推动四群教育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8 10:04:40 点击率:10
华宁县采取四个强化措施,为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提供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全县“四群”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熟悉群众工作、了解基层实情的11名专兼职人员到办公室工作,负责处理好日常工作,确保“四群”教育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同时,由县财政每年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为开展“四群”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县40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集中辅导、个人自学、专题学习等形式,集中收看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4个专题培训,下发了云南省“四群”教育学习读本1050本、云南省利民惠民政策摘编430本,夯实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理论基础。县委“四群”教育办公室统一印制了750余本“四群”教育工作日志、5000余张民情联系卡发放给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方便群众直接联系。
强化挂钩联系。在全县建立5个乡镇(街道)民情责任区,分别由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为成员进行挂钩联系。按2至5个行政村为一个片区,把77个村(社区)划分为25个片区77个民情责任区,每个县级领导挂钩联系一个片区,每个县级部门挂钩联系1个行政村。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全县划分为653个民情责任区,由县级挂钩联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村组干部挂钩联系,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民情联络员。
强化督促检查。为确保“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建立公开承诺、考勤召回、督促测评三项机制,切实加大对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同时,由县纪委牵头组建督查组,定期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四群”教育工作和民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