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实施“五十百千”先锋工程推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7 16:42:47 点击率:33
华宁县在农村实施“五十百千”先锋工程,每年打造5个核心村委会,10个核心村民小组,建设100户中心农户,培育1000名骨干农民,培树典型,带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明确目标推进创先争优。“五十百千”先锋工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打造一批新农村建设典型,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核心村成为发展本村经济、辐射周边村组的核心;中心农户发挥一户带四邻,四邻带全村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带头发展创业、带领农民致富的“双带”先锋;骨干农民成为致富能手、“双带”能力突出的新型农民。着力把中心农户培养成强人,把骨干农民培养成能人,把群众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把具备条件的农民发展成为党员,使创先争优活动贯穿于各个群体,使党组织、中心农户、骨干农民真正起到赶有目标、学有选择的作用。
细化标准推进创先争优。围绕以核心村委会、核心村民小组、中心农户、骨干农民四种创建类型,采取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书面征求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细化创建标准。核心村委会以“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乡风文明、生态良好,组织健全、坚强有力,管理到位、社会稳定”为创建标准。核心村民小组以“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公共服务健全完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村风民俗睦邻友爱、村民生活质量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完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井然有序”为创建标准。中心农户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崇尚科学、倡导文明”为创建标准。骨干农民以“懂政策、会经营,树正气、爱学习,懂法律、尊老幼”为创建标准。
强化措施推进创先争优。从组织申报、党委推荐、审核公示、验收表彰、后续管理等方面强化创建措施。以村党总支为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和名额采取组织提名与群众提名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并经村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后向乡镇党委申报。党委根据分配名额,对照创建标准,对各村党总支上报评选名单进行初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县委对各乡镇党委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确定名单。每年年底对各核心村委、核心村民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对中心户、骨干农民进行抽查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表彰奖励,对核心村委、核心村民小组、中心户、骨干农民进行授牌,每个核心村委会给予10000元的奖励,每个核心村民小组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中心户、骨干农民进行评选表彰。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合格的继续保持,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培带典型推进创先争优。把实施“五、十、百、千”工程作为村级开展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推进创先争优、加强农村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把先锋工程与推进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建结合起来,与调动广大干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结合起来,从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措施上贴近实际。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整活资源对核心村委会、核心村民小组从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对中心户、骨干农民要给予重点培训和扶持。着力把核心村委会、村民小组打造成为精品村,把中心农户培养成强人,把骨干农民培养成能人。把党员骨干农民培养成村组干部,把骨干农民培养成为党员。通过培树核心村组、骨干农民典型,辐射带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