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四项措施推进省市重点村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25 08:47:38 点击率:16
一是抓项目促投资。华宁县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坚持政策导向和市场竞争原则,坚决转变“等、靠、要”思想,依靠项目的带动和自己的努力建设新农村。2010年结合华宁县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了宁州街道办事处城关一组、下龙洞、小路南、准堤庵,青龙镇小树多、新村、小冲箐,盘溪镇盘江一组、盘江五组、下街三组,华溪镇黑牛白,通红甸乡女嫁斗12个省市级重点村建设项目。完成村庄规划11个,兴修小型灌溉渠6条、打井3口、修小水窖112口,入村公路建设3468米,机耕道路修缮7100米,建成科技文化室7个、文体活动场地6块,村内道路硬化1446.4米,建公厕3个、垃圾池18个、排污沟1267米,外墙面粉刷3320平方米,砌挡墙1646.6立方米,植树268棵,建花台709个,绿化3206平方米,投资487.7万元,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二是尊民意重管理。充分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搞形象工程,不在乡村形成新的债务,加重农民负担。为了巩固重点村建设项目的成果,切实发挥各项目功能,各重点村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村民委员会推选责任心强、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员成立管护队伍,把管护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明晰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调结构促增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因村因地制宜发展“一群牲畜、二片叶子(蔬菜和烤烟)、三棵树(柑桔、柿子、核桃)”产业,同时,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多渠道实现农民增收。2010年,8个省级重点村经济总收入3931.02万元,其中主导产业收入为1849.9万元,占年经济总收入的47.05%。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农民增收,为重点村建设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
四是强组织抓落实。华宁县委、县政府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及时出台了《关于调整华宁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 华宁县 2010年新农村省市重点村项目实施方案 》,围绕“基本实现产业调整新格局、人民生活水平有新提高、公共服务形成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建设管理民主新体制”六新目标和“十有一无”建设标准来开展工作。同时,明确联系领导,成立规划设计组、产业结构调整及科技指导组、宣传组、督查组为重点村建设出谋划策。各乡镇(街道)及重点村组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省级重点建设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整个重点村建设形成了各级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加强与驻村工作的指导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帮助,齐心协力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