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完成250个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1 17:30:11 点击率:71
华宁县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勤俭节约、严格管理、完善功能、综合利用”的原则,采取新建、修缮等多种方式,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全面完成250个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
深入调研,明确建设任务。在认真摸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资金实力、党员队伍等实际,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办法,把党员活动室建设重点向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民小组、党员人数较多的村民小组、联合党支部所在的村民小组、党建示范点倾斜。在建设标准上,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活动室门牌、有桌椅、有电视机和DVD、有书架、有上墙制度、有党旗、有宣传栏的“八有”要求,切实把党员活动室建设成为集中学习、开展培训、宣传政策、普及科技、活动娱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场所。
加强领导,强化推进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村(居)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县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成员领导小组。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县委把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纳入2011年党建项目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活动室建设指导、督查、周报等制度,采取实地查看、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先后到村组督查25次,推进活动室建设。
整合资源,多方筹资建设。一是结合实际灵活建。根据坝区、山区和村民小组人口、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采取新建、修缮、配套设施等多方式进行活动室建设,对210个有活动场所的村民小组进行修缮;对没有活动场所的40个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进行新建。二是整合资源统筹建。注重与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整村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财政一事一议等项目相结合,充分整合科技活动室、待客室、图书室、老年之家及农村闲置房产等资源,实现场所共建、资源共用、成果共享。三是多方筹资合力建。采取“市级补助一点、县级配套一点、挂钩部门支持一点、项目整合一点、乡镇(村)自筹一点”的办法,投入市县乡各级资金180万元,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留有缺口。四是一村一特重点建。各乡镇结合各组民族及产业特色,合理确定建设内容。盘溪镇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增加了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开展创先争优等内容,在回族集中的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绘制回族图案,在彝族集中的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用汉、彝两种文字。
建章立制,规范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活动室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活动室日常管理和修缮维护,将活动室及其室内设备纳入村组集体三资管理。同时,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了一套支部学习、党员活动室财产登记、日常管理、修缮维护、换届移交等的管理办法,促进活动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党员活动室建成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党员教育培训4500人次、群众文化娱乐活动524场次、举办科技知识培训讲座456场次,便民服务1500人次,有效发挥了活动室为民服务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