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宁州街道探索实施组织考察员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0 16:32:06 点击率:54
为从严把关党员发展和加强干部考察培养工作,华宁县宁州街道党工委立足实际,广泛调研,探索实施组织考察员制度,构建和延伸党建工作组织网络。
建章立制促规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宁州实际,制定了《宁州街道组织考察员制度》,对组织考察员资格条件、聘期、职责权限、管理和纪律要求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既为开展组织考察工作提供保障,又为组织考察工作划定红线,从源头推进工作规范化。
权责明确促成效。组织考察员队伍由宁州街道党工委从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中考察选拔,着重选拔了解基层、熟悉基层、热爱基层,并有丰富基层工作经历和经验的党员干部,现聘有组织考察员6名,分别定责联系23个村(社区)。组织考察员受党工委委托开展组织考察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带任务下村(社区)开展发展党员考察和干部考察培养工作,考察结束上交书面考察报告,切实做到认真履职。街道党工委加强组织考察员组织人事纪律管理,严格要求开展考察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遇到与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有利害关系的考察对象时,组织考察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同时在考察工作中要严格做到“五不准”,即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准随意议论考察工作情况,不准接受考察对象、考察单位的宴请和安排的营业性的娱乐活动,不准接受赠送的礼物,不准借考察之便牟取个人私利。
动态管理促常态。注重组织考察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明确街道组织办负责组织考察员的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把握组织考察员工作动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组织考察员对党员发展和村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强化组织考察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通过日常管理和以考促建推动组织考察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