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开展“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7-12 09:22:49 点击率:43
一是精心布置。为确保“六月法制宣传月”取得实效,依法治县办公室于5月27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以《社会保险法》、《刑法》、《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义务献血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法》、《禁毒法》、《人民调解法》等为主要宣传内容,结合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并积极参与县乡(镇)组织的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宣传活动中,组织征订了《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432册;各乡镇(街道)、部门以法制讲座、集体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侵权责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到6月底,全县68个部门共2545人参加了学习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新法宣传,举办普法培训。结合《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社会保险法》实施,分别于6月8日、10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宁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司法局联合举办了为期二天的普法培训班2期,把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企业服务站、劳动保障所和居委会、社区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全县10人规模以上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工会干部等112人开展了法律培训,为“六五”普法的启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6月份是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和各种纪念日较为集中的一个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宣传”的原则,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局等20个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6.5”世界环境日、“6.14”世界献血者日、“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防震减灾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在全县营造良好法制宣传氛围。
五是整合力量,集中开展大规模法制宣传。县依法治县
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法制宣传联动机制,整合部门力量,提高宣传效率,扩大社会影响。县安监局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了以《安全生产法》为重点、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于2011年6月15日在县城东市街邮政大楼旁开展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公安局开展了“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于6月23日牵头组织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农业局、计生局、防震减灾局、住建局、妇联等22个单位和部门在中心城区,采取设咨询点、悬挂横幅、播放录音、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了《禁毒法》、《农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22部法律法规;各乡镇利用群众赶集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整个宣传月活动呈现了参与部门多、宣传面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收效明显五个特点。宣传活动共组织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学习法律法规40余部,设咨询点44多个,出动宣传车21辆,发放宣传材料102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46条,展出展板100多块,播放宣传录音412次,解答法律咨询410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