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出“三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0 08:28:04 点击率:107
华宁县注重从政策制度、待遇保障、结构优化三方面出实招,着力稳定、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招明确制度稳人。一是严肃新录用公务员调动纪律。针对我县新录用乡镇公务员调动过快问题,于2014年7月制定出台《华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公务员必须工作满3年,事业人员工作满5年,才能办理调动。今年来,按照省、市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华宁县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新录用公务员调动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乡镇新录用公务员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公开遴选除外)的规定。二是严格控制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华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任何部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抽调或借用工作人员。三是制定出台《华宁县治理乡镇(街道)干部职工“走读”问题暂行办法》,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并采取调查了解、电话查岗、突击查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街道)干部职工进行督查,有效解决了我县存在的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第二招落实待遇暖心。一是认真落实乡镇非领导职务设置要求。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对全县4个乡镇非领导职务设置情况进行摸底,及时起草《关于华宁县乡镇(街道)设置非领导职务的请示》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批复制定我县乡镇非领导职务配备方案。二是放宽乡镇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要求,围绕放宽职称申报条件、论文要求、岗位数额限制三个方面,扎实开展我县专技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给予推荐申报,截至目前,全县4个乡镇共办理聘任手续7人。三是及时兑现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按照省、市落实乡镇岗位补贴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华宁县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实施方案》,对我县纳入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范围人员进行审批,我县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自2014年12月起按月随工资发放,同时完成2014年1至11月补发部分兑现工作,截至2015年6月,全县共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182.5万元。四是认真执行村干部补贴政策。我县对村干部补贴执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的补贴制度, 2014年1月1日起对村组干部岗位补贴进行了调整,大幅度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目前,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每月基础补贴达到1550元,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每月基础补贴达到1850元,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每月基础补贴达到300元以上。
第三招优化结构增能。一是认真贯彻省、市关于乡镇公务员招录的有关优惠政策,坚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岗位向乡镇倾斜,积极支持乡镇使用编制补充人员,坚持从优秀高校毕业生中招录乡镇公务员,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2014年,我县4个乡镇共招录公务员16名,其中四项目人员2名,村干部1名。二是选优配齐乡镇领导班子。坚持按照领导职数选拔配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注重把具有农业农村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领导干部选入乡镇领导班子,不断充实乡镇领导干部队伍。三是注重基层导向,提升干部队伍活力。坚持干部在一线培养选拔的用人导向,把乡镇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四类”干部锻炼成长的平台,加大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选派县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不断为乡镇领导班子注入新鲜血液。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人事任免5次,涉及乡镇干部20人,共提拔7名县直部门干部到乡镇任职,提拔2名乡镇一般干部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交流11名县直部门干部到乡镇任职,交流3名乡镇领导干部到县直部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