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红甸五措施力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02 14:42:41 点击率:132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把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抓,乡、村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配备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委员四名,监察专干一名。在6个村委会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两名,负责对村“两委”工作及村内日常事务监督。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继续推进乡、村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暂行规定,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与6个村民委员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村级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出台《通红甸乡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通红甸乡行政效能考核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对站所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实行报账制,规范乡村财务审批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加强培训,指导监督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加强项目监管,投资2000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并报乡农经站备案;投资10000元以上的由乡纪委参与项目招标,全程监督。五是强化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党员文化程度不高、党员集中学习条件不足等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方式,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今年累计开展培训9次50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