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多措并举抓好《党政干部选任工作条列》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6:52 点击率:38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印发后,华宁县迅速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新《条例》的热潮,取得了初步成效。
领导干部带头学。县委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3月20日县委中心组第二次理论学习上,县委常委、组织部师部长以专题讲座的方式,从干部选任程序、方法步骤等方面对全县处级领导、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负责人进行讲解,强化全县领导干部对新《条例》的学习掌握。同时,县委要求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采取学习原文、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带头学习新《条例》,确保全县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新《条例》进行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将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上来,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组工干部主动学。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县委组织部第一时间把新《条例》印发给组织部各科室,并于2月15日召开支部学习会,组织组工干部采取逐字逐句学、新旧对照学的方式,深入探讨新《条例》体现的新变化、新要求,认真对比学习新《条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具体要求,并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讨论,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到学以致用。同时,把新《条例》纳入组织人事干部培训计划,对全县组织人事干部进行集中轮训,确保组工干部把新《条例》的新变化和新规定学深、学透。
强化措施广泛学。县委坚持把扩大社会知晓面作为深入学习宣传新《条例》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网站、手机短信平台发布新《条例》原文,大力宣传新《条例》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程序步骤、纪律要求等信息,力求使党员干部群众了解熟悉《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新《条例》的知晓率和宣传面,在全县营造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