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三项措施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7:56 点击率:53
今年以来,华宁县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干部选任条例》为基础,从“选、管、考”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打基础。
坚持标准“选”干部。以抓实新颁布的《干部选任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基础,坚持以“好干部”标准识别、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重点工作中发现和选拔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干部,强化“战场点兵、赛场选将”选拔方式。同时,结合对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的掌握和考核情况,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畅通干部出口,构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今年以来,5名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对4名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不断促进了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从严问责“管”干部。以《华宁县干部问责办法》为基础,建立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信访等构成的监管体系,通过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等方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对在服务群众、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干部,严格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干部函询和诫勉谈话制度,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力的干部,由县纪委、组织部门联合进行诫勉谈话。今年以来,通过对6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注重实效“考”干部。全面推行日常考核、专项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干部考核制度。一是强化日常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突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专项考核,注重在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标准。三是强化年度考核,将全县科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分为5类,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形成优奖劣罚的奖惩机制,激发干部创业干事的活力。四是强化结果运用,今年以来,对2013年度排名末位的5个班子和1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