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仕清、黄云鹍同志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6 08:44:27 点击率:92
解仕清同志的讲话
(2011年8月23日)
同志们: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县委召开这次人大工作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政策措施,着力推动人大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十届县委以来,我县人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人大主动、各方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县乡人大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参政议政,人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监督工作不断加强。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监督职责,采取调查、视察、检查和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是重大事项决定更加科学。紧紧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决定,有效促进了一批重点工作的落实。三是选举任免工作逐步规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选举和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力加强了地方政权建设。四是代表工作不断提升。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认真抓好,积极探索开展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认真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有效参与,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五是服务中心成效明显。县乡两级人大牢牢把握发展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紧紧抓住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旅游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全局性工作,深入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检查活动,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六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扎实推进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能力素质建设,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十一五”以来,我县能够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能够开创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都离不开县乡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都饱含着广大人大代表的心血、智慧和汗水。县委对县乡人大工作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人大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为人大履行法定职能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始终把依法行使职权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不竭动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待进一步探索;部分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还有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的认识统一提高到“四个必然要求”上来。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可以及时地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和共同行动,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我们党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能力的一个基本方面,也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善于把党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主张通过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经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国家意志,转变成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维护好和发展好。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掌握和行使民主权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县的必然要求。在依法治县进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宣传法律和监督“一府两院”认真贯彻实施法律的重要职责。只有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治优势,才能不断推进依法治县,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县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只有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治优势,才能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只有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组织优势,才能更好地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只有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分布广、代表性强的优势,才能为富民强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才能把全社会的共同意志集中起来,充分反映和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从而广泛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有序地推进平安和谐华宁建设,构建全县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包容增长的局面。
二、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进入十二五,我们迎来了云南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滇中经济圈、实施“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刚刚结束的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了“实施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生态立县、科教兴县、旅游活县五大战略,狠抓矿电、建材、烤烟、畜牧、林果、蔬菜、旅游七大产业,努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华宁”的宏伟目标。全县各级人大组织要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和大局,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充分发挥人大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着力推动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党的领导既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保障。人大工作的核心,就是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头脑一定要清醒,立场一定要坚定,旗帜一定要鲜明,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就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开展重点工作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把贯彻党委的意图与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作用,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县乡人大组织要认真落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人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切实把党的主张和意图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县乡人大组织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行各业、代表不同阶层利益的优势条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在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一是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上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虽然我县经济发展较快,但客观来讲,我县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工业弱县、财政穷县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人大组织要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深入调研,认真审议;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推动经济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上,主动帮助有关部门开展项目立项调研和咨询论证工作;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督落实,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帮助县委、政府完善决策、改进工作。二是要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这一关键,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上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在我县少数部门和行业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不规范、干事创业环境不优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大组织要切实强化工作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投入更多精力,花费更多心思,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优化法制环境,促进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三是要围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上充分发挥作用。当前,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全县仍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矛盾多发的特殊时期,群众诉求日益复杂化、多元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务繁重。人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以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为工作着力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解民困、帮民富、释民惑,尽力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维护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
(三)坚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我县现有省、市、县人大代表194名,他们是各条战线的精英和优秀分子,是各个领域的业务骨干,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县乡人大组织要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抓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各项工作的推进奠定深厚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必须把好代表“入口关”,各级党组织在推荐人大代表时,要坚持代表的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统一,既要合理安排比例结构,又要注重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议政能力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同时,还应注意避免领导干部代表所占比例过高的现象。要认真执行《代表法》,探索完善人大代表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有效形式,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严肃查处侵犯代表合法权益和妨碍代表执行职务的行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要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突出农村基层人大代表培训重点,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要不断强化学习。县乡人大必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科技等方面知识,拓宽视野,增长才干,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要善于向实践学习,善于向群众学习,善于借鉴新经验,在加强学习中不断提高能力,更好地推动工作。二要不断完善制度。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三要不断改进作风。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保持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县乡人大组织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工作作风、昂扬的精神状态做好人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四要不断大胆探索。县乡人大组织要认真把握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胆探索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拓宽人大工作渠道,提高人大工作实效,大胆探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
三、加强领导,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强有力保障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科学规范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根据需要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制度,探索人大委(室)主任列席“一府两院”职能部门会议试行制度。坚持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不断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善于通过发挥人大的作用实施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领导。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提出的建议、意见及调查、检查、视察报告,要给予足够重视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关键是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三权”的充分行使。一是要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应当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都要主动提交审议和决定。二是要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也要依法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三是要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要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结果,维护选举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要严格控制职务变动,个别确需调整的,应做好沟通。对人大组织开展干部述职评议的结果,要认真对待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重视和支持人大加强自身建设。要统一规范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解决好人员编制等问题,保证其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大干部进出机制,通过选调、培训、挂职、交流等渠道予以锻炼和提高,有计划地实现人大机关干部和其他机关干部的双向交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熟悉法律、经济、农业等各类专业知识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不断增强人大机关的活力。要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积极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坚持把民主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坚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人大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坚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真正形成“党委加强领导、政府有力支持、人大积极努力、各方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同志们,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我们要以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新的起点,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华宁跨越式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
黄云鹍同志的讲话
(2011年8月23日)
同志们:
在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之际,县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各项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刚才,仕清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效途径,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监督和促进政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紧紧抓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施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十二五”规划制定、扩内需保增长各项措施的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全县人大代表每年都向政府提出一批有深度、有见地、积极可行的议案和建议,对推动政府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践证明,政府的工作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政府工作取得的进步,都凝聚着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辛勤努力,都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大力关心、支持和帮助。当前,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更加离不开人大在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履职。
下面,我就政府如何接受人大监督,履行政府职责,并支持人大做好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政府工作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由同级人大产生,受其监督,对其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也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全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县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全力支持人大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去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县政府领导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后,我们要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并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改进政府工作。
(一)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把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作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能力、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政府制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研究部署关系地方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列席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会议,按要求说明情况,认真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答复代表和组成人员对政府及部门工作所提出的询问和质询。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要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要广开渠道,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把政府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要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决策之前向人大报告,决策实施中自觉接受监督,实施后报告落实情况的工作机制,凡是法律规定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事项,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重要的专项工作,都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审议监督。对涉及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和举措,要主动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使人大常委会及时掌握情况,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要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参加政府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主动争取人大的监督,使人大监督全程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政府和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按照决议和决定的要求,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抓好督促检查,保证决议决定贯彻好、落实好。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四)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向政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民意民智的重要反映,是依法监督政府工作的有效形式。要把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尊重人民意愿、密切血肉联系、接受人民监督,关注民生、解除民忧的重要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使办理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要不断完善工作落实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着力提高面商率、反馈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对重大问题,要专题研究,制定计划和方案,确定专人,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做好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工作,继续坚持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内容,自觉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政府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着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继续深化政府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规范工作、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努力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绩效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和效能考核力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政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三)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规范行政行为,明确各项行政行为的依据、权力、程序和相应的责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运作机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建立责权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按要求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和异议处理三项制度,做到动态跟踪、合理调整,及时清理。
(四)要健全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广开渠道,创新工作方式,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使政府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规范政府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从源头上防范行政违法。
三、认真搞好服务,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是政府应尽的职责。要全方位地支持和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努力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支持人大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关心人大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帮助人大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善工作条件,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对省、市财政及省、市人大安排给县人大的专项资金,要给予配套支持。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人大与政府间的干部交流,使政府工作人员了解人大工作,熟悉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更好地坚持依法行政。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事关全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齐心协力,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