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察准考实干部的“德”与“潜绩”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13 11:22:07 点击率:33
前不久,宝鸡市结合县区领导班子研判和乡镇党委换届实践,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及时制定印发了《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潜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在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积极探索察准干部的德、考实干部“潜绩”的方法途径,初步形成了内容细化、标准量化、方法优化、操作简化的考“德”评“绩”新机制,一大批品德好、能干事、不张扬的干部脱颖而出,在全市树立了崇德尚德、注重实绩、注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科学设置指标 变“摸不着”为“看得见”
深入调研、明晰思路。今年初,由宝鸡市委组织部领导带队,抽调专家教授、部机关有关科室及市委换届办6名干部,成立“德”和“潜绩”两个专题研究小组,制定详细的调研提纲,深入县区,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征文研讨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在县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和综合研判、乡镇党委换届考察中先行试点,使理论探讨与实践检验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科学设定指标体系。针对以往干部考察中“德”与“潜绩”的标准宏观、方法简单、依据不清的实际,将干部的“德”设定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其中正向测评细化为15个指标和若干个考评要点,逆向测评则选择了当前群众意见最集中、社会反响最强烈的15种负面表现作为测评要点,采取正向测评+逆向测评的办法进行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潜绩”主要指打基础、利长远、周期长、困难大的工作,我们从科学决策、基础工作、改革创新、优化环境四方面设定12项考核指标及评价要点,增强考评的针对性。
量化考察内容。将干部“德”的表现分为良好、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潜绩”考核评价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使考察结果更加直观、具体地反映班子和干部的“潜绩”。
创新方式方法 变“难把握”为“易操作”
综合运用“六步法”考准干部的“德”。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综合研判、任职考察为重点,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深入谈话、走访调查、征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综合评价等六种方式进行。在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大会上,县区委主要领导作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其他人员提供书面报告,与会人员填写《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拟提拔对象)民主测评表》和《党政领导干部(拟提拔对象)“德”的逆向测评表》,进行正向、逆向测评。召开由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过去工作过的单位和现工作单位代表(60人左右)参加的民意调查会,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被考察人的“德”进行民意调查。在考察谈话时,提前向谈话对象发送“正向测评要点”,重点了解干部“德”的表现,了解干部在重大任务、突发事件及八小时以外的表现,了解群众口碑,注意听取不同意见。走访家庭,掌握夫妻关系、孝敬父母等情况;走访社区干部群众,掌握干部遵守社会公德情况;走访相关当事人,对谈话中掌握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征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多渠道了解干部“德”的表现情况。将干部、群众以及部门测评结果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其他形式掌握的情况结合起来,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坚持三个结合,多维度分析考实“潜绩”。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分析。对“潜绩”考核主要采取县区自查、“潜绩”公示、考核组核查、各方面评价、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引入定量分析,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对大会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市级部门评价、市级领导评价分别赋予不同分值,加权计算。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突出,80-89分为比较突出,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更加直观地反映干部的“潜绩”,增强考察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坚持“上评下”与“下评上”相结合,多方印证。在个别谈话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民主评议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的双向评价。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县区班子进行综合评价;由市发改委等10个市级综合部门对县区班子进行专项评价;由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和民意调查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印证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潜绩”。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察相结合,全程跟踪。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对参与各种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等,随时跟踪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潜绩”,在年终考核和届中、换届研判时,通过综合分析正确考评干部的“潜绩”,把考察研判中掌握的情况与平时掌握的情况,特别是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中了解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和审计部门反馈情况结合起来分析,印证研判结果,使“潜绩”更真实、更科学。
注重成果运用 变“软约束”为“硬指标”
把干部“德”与“潜绩”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对“德”表现好的优秀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正向测评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参评人数三分之二;逆向测评不良表现有2项得票超过参评人数三分之一;违反社会公德,情趣低级,腐化堕落,在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有违纪记录;政治品德、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反映较大,经调查核实或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不能作为提名、推荐人选,是考察对象的取消提拔使用资格。同时,运用“德”的考评结果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在“德”的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教育;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视情节进行诫勉谈话或做出组织处理。
把党政领导班子“潜绩”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县区年度考核等次确定、领导班子考察研判、分类排队和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对“潜绩”考核评价为“突出”的县区,年度考核同等情况下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评价为“较差”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为“一般”以下的,党政班子不得确定为好班子,党政主要领导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以上“潜绩”突出,其中某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可优先提拔或重用。最近,市委在县区党政正职新提名人选配备中,重民意,凭实绩,看品行,对研判中表现比较突出的3名县区长委以重任,提拔重用了表现优秀的7名县区党政班子副职和市级部门领导,新提名的10名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人选在市委全委会上全部高票通过。各县区在乡镇党委换届中也普遍采取多种形式考察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德”与“潜绩”,用察德考绩的成果选拔干部、配备班子。一大批德才兼备、长期在基层默默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走上了乡镇领导岗位,一些考评结果差、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扶风、麟游县依据察德考绩结果,取消了4名人选的提拔任用资格,基层干部群众反响良好。
科学设置指标 变“摸不着”为“看得见”
深入调研、明晰思路。今年初,由宝鸡市委组织部领导带队,抽调专家教授、部机关有关科室及市委换届办6名干部,成立“德”和“潜绩”两个专题研究小组,制定详细的调研提纲,深入县区,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征文研讨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在县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和综合研判、乡镇党委换届考察中先行试点,使理论探讨与实践检验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科学设定指标体系。针对以往干部考察中“德”与“潜绩”的标准宏观、方法简单、依据不清的实际,将干部的“德”设定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其中正向测评细化为15个指标和若干个考评要点,逆向测评则选择了当前群众意见最集中、社会反响最强烈的15种负面表现作为测评要点,采取正向测评+逆向测评的办法进行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潜绩”主要指打基础、利长远、周期长、困难大的工作,我们从科学决策、基础工作、改革创新、优化环境四方面设定12项考核指标及评价要点,增强考评的针对性。
量化考察内容。将干部“德”的表现分为良好、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潜绩”考核评价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使考察结果更加直观、具体地反映班子和干部的“潜绩”。
创新方式方法 变“难把握”为“易操作”
综合运用“六步法”考准干部的“德”。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综合研判、任职考察为重点,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深入谈话、走访调查、征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综合评价等六种方式进行。在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大会上,县区委主要领导作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其他人员提供书面报告,与会人员填写《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拟提拔对象)民主测评表》和《党政领导干部(拟提拔对象)“德”的逆向测评表》,进行正向、逆向测评。召开由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过去工作过的单位和现工作单位代表(60人左右)参加的民意调查会,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被考察人的“德”进行民意调查。在考察谈话时,提前向谈话对象发送“正向测评要点”,重点了解干部“德”的表现,了解干部在重大任务、突发事件及八小时以外的表现,了解群众口碑,注意听取不同意见。走访家庭,掌握夫妻关系、孝敬父母等情况;走访社区干部群众,掌握干部遵守社会公德情况;走访相关当事人,对谈话中掌握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征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多渠道了解干部“德”的表现情况。将干部、群众以及部门测评结果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其他形式掌握的情况结合起来,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坚持三个结合,多维度分析考实“潜绩”。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分析。对“潜绩”考核主要采取县区自查、“潜绩”公示、考核组核查、各方面评价、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引入定量分析,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对大会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市级部门评价、市级领导评价分别赋予不同分值,加权计算。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突出,80-89分为比较突出,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更加直观地反映干部的“潜绩”,增强考察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坚持“上评下”与“下评上”相结合,多方印证。在个别谈话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民主评议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的双向评价。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县区班子进行综合评价;由市发改委等10个市级综合部门对县区班子进行专项评价;由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和民意调查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印证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潜绩”。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察相结合,全程跟踪。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对参与各种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等,随时跟踪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潜绩”,在年终考核和届中、换届研判时,通过综合分析正确考评干部的“潜绩”,把考察研判中掌握的情况与平时掌握的情况,特别是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中了解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和审计部门反馈情况结合起来分析,印证研判结果,使“潜绩”更真实、更科学。
注重成果运用 变“软约束”为“硬指标”
把干部“德”与“潜绩”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对“德”表现好的优秀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正向测评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参评人数三分之二;逆向测评不良表现有2项得票超过参评人数三分之一;违反社会公德,情趣低级,腐化堕落,在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有违纪记录;政治品德、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反映较大,经调查核实或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不能作为提名、推荐人选,是考察对象的取消提拔使用资格。同时,运用“德”的考评结果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在“德”的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教育;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视情节进行诫勉谈话或做出组织处理。
把党政领导班子“潜绩”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县区年度考核等次确定、领导班子考察研判、分类排队和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对“潜绩”考核评价为“突出”的县区,年度考核同等情况下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评价为“较差”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为“一般”以下的,党政班子不得确定为好班子,党政主要领导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以上“潜绩”突出,其中某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可优先提拔或重用。最近,市委在县区党政正职新提名人选配备中,重民意,凭实绩,看品行,对研判中表现比较突出的3名县区长委以重任,提拔重用了表现优秀的7名县区党政班子副职和市级部门领导,新提名的10名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人选在市委全委会上全部高票通过。各县区在乡镇党委换届中也普遍采取多种形式考察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德”与“潜绩”,用察德考绩的成果选拔干部、配备班子。一大批德才兼备、长期在基层默默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走上了乡镇领导岗位,一些考评结果差、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扶风、麟游县依据察德考绩结果,取消了4名人选的提拔任用资格,基层干部群众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