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采取三项措施管好用好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2 15:25:48 点击率:62
红塔区向38个城市社区配套2015年度服务群众专项经费326万元,用于社区公益类、社区活动类、社区管理类、社区党建类等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配套按照纯居住型社区不低于10万元、村改居城市社区不低于5万元实施。为确保资金符合用途、发挥实效,制定印发了《红塔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管理,监督使用。
创新沟通方式,广泛征集居民“微心愿”。在社区建立心愿墙,印发心愿卡,在服务项目实施前,要求各社区征集居民“微心愿”,让群众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向社区表达自己的愿望。“微心愿”征集的群众诉求真实、细微,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参考,让专项经费的使用真正用到居民需要的地方。
按需设计项目,适时推出特色服务。专项经费支出前,各社区须确定服务内容,确定实施方案、完成时限、责任主体等,按项目化的方式推进。专项经费由街道集中管理,社区党组织拟定服务项目后向街道申请经费支出,支出多少报销多少。各社区提出了“健康小屋”、“暑期教育”、“开心农场”等多个服务项目,增强党组织凝聚社会的功能,为群众提供的服务更上档次。部分社区以服务项目化来实现政府工作要求与居民需求的有机结合,梁王坝社区组建党员环保先锋队,将为群众打扫门前屋后服务项目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统筹推进。
注重流程管理,严格经费审批使用。设定七项审批环节,制作审批流程图上墙,形成了以时间为节点,以流程为主线的经费管理模式。构建两级决策机制,所有经费使用必须经总支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集体决策,并到街道党工委审批才能报销使用,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或者不是服务群众项目的,党工委可以否决或者要求变更。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流程,实行街道每季度定期检查,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随机抽查,党工委年底专题报告。建立专项经费年末结转机制,对于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年末结余需要来年结转使用的,由街道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