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关于在各级党组织中全面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5 10:51:46 点击率:177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
关于在各级党组织中全面推进党务公开的
意 见
(2012年11月1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2012年全国党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在各级党组织中全面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区委决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结合红塔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对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推动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5)依纪依规,客观真实。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公开。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程序要严密、规范,公开形式要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目标要求:(1)完善党委决策机制,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2)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4)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5)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稳定。(6)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和反腐倡廉的新路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永葆党的先进性。
三、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
(一)区委及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二)各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组织;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组织可参照执行。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乡(街道)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分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一)党内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党内会议、党内文件、党内通报、简报、活动栏、设立文件(资料)查阅处以及局域网等;
(二)党外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公开栏、互联网、电子屏幕、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等。
六、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各级党组织根据党务公开要求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二)实施公开。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所制定的目录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三)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四)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七、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要认真把握公开的时限性,按“两个尽量”(尽量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一)固定公开:主要指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审批事项、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具有稳定性的内容等。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二)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三)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四群”教育开展情况、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四)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灾害救助、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内容,应当制作机动小型公示栏及时进行公开。
八、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公开内容广,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明确办事机构职责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委要求,负责全区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并根据本意见制定区委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细化区委党务公开目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党务公开工作。
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务公开工作要亲自部署、经常过问,主动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分管领导要负责具体抓落实,亲自抓好督促和协调。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九、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宣传教育制度。把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务公开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宣传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党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宣传各级实行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四)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党组织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党务公开工作是今年我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点推进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扩宽工作思路,并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党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经费、人员、办公地点、办公设施上给予保障。要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广泛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既要制定好本单位的党务公开细则,又要指导好下一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各乡街道、各单位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及公开目录于2012年11月 26日以前报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党风室,电话:2025308 电子邮箱:htqjwdfs@126.com)
附件1:
红塔区党务公开参考目录
一、区委党务公开目录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区委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及执行情况;
3.上级和区委制定出台的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文件和措施;
4.区委常委会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教育情况;
2.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4.党组织宣传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2.党内推荐、选举和党组织换届情况;
3.本级党组织党员发展情况;
4.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考核定格、评比表彰情况;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四群”教育等主题活动落实情况;
6.本级党组织党员党费收缴情况;
7.本级和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8.党内关怀和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9.党组织议事规则及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10.党内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领导机构设置情况;
2.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联系方式;
3.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4.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5.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评价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2.所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下派上挂、考核奖惩情况;
3.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2.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3.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
4.党代表及联系党员、群众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违纪违法党员处理情况;
3.党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八)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二、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公开目录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级党组织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及执行情况;
3.党组织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教育情况;
2.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4.党组织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2.党内推荐、选举和党组织换届情况;
3.本级党组织党员管理及党员发展情况;
4.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考核定格、评比表彰情况;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四群”教育等主题活动落实情况;
6.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各类捐款的募集和使用情况;
7.本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8.党内关怀和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9.组织活动开展及参加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联系方式;
2.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3.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4.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评价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2.所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下派上挂、考核奖惩情况;
3.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2.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3.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
4.党代表及联系党员、群众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违纪违法党员处理情况;
3.党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乡(街道)党务公开目录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级党组织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及执行情况;
3.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制定出台的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文件和措施;
4.党组织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教育情况;
2.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4.党组织宣传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2.党内推荐、选举和党组织换届情况;
3.本级党组织党员发展情况;
4.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考核定格、评比表彰情况;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四群”教育等主题活动落实情况;
6.本级党组织党员党费收缴情况;
7.本级和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8.党内关怀和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9.党组织议事规则及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10.党内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领导机构设置情况;
2.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联系方式;
3.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4.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5.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评价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2.所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下派上挂、考核奖惩情况;
3.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情况;
4.在村(社区)干部中招考公务员情况;
5.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2.所属机关干部包片驻村(社区)及履职情况;
3.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4.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违纪违法党员处理情况;
3.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八)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四、村(社区)党务公开目录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
3.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履职情况;
2.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4.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远程教育和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2.党内推荐、选举和党组织换届情况;
3.本级党组织党员管理(含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发展情况;
4.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考核定格、评比表彰情况;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四群”教育等主题活动落实情况;
6.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7.党内关怀和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8.党员承诺及践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9.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0.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联系方式;
2.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3.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4.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评价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2.所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
3.大学生村官和驻村干部管理及履职情况;
4.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情况;
2.党内帮扶及志愿者活动情况;
3.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4.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
5.党代表及联系党员、群众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违纪违法党员处理情况;
3.党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五、学校党务公开目录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
3.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及落实情况;
4.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教育情况;
2.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4.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2.党内推荐、选举和党组织换届情况;
3.本级党组织党员管理及党员发展情况;
4.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考核定格、评比表彰情况;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四群”教育等主题活动落实情况;
6.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
7.本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8.党内关怀和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9.党组织活动开展及参加情况;
10.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及执行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联系方式;
2.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3.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4.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评价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2.所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支教挂职、考核奖惩情况;
3.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情况;
2.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3.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党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3.师德师风教育、考核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4.违纪违法党员处理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六、卫生医疗机构党务公开目录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
3.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业教育情况;
2.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4.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2.党内推荐、选举和党组织换届情况;
3.本级党组织党员发展情况;
4.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考核定格、评比表彰情况;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四群”教育等主题活动落实情况;
6.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
7.本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8.党内关怀和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9.党组织活动开展及参加情况;
10.党内各项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联系方式;
2.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3.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4.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评价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2.所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下派上挂、考核奖惩情况;
3.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情况;
2.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检查、考核情况;
3.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党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3.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4.违纪违法党员处理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七、企业、社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
3.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业教育情况;
2.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4.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2.党内推荐、选举和党组织换届选情况;
3.本级党组织党员管理及党员发展情况;
4.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考核定格、评比表彰情况;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四群”教育等主题活动落实情况;
6.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
7.本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8.党内关怀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9.党内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联系方式;
2.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3.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4.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及考核评价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2.所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下派上挂、考核奖惩情况;
3.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情况;
4.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党员联系、帮扶、服务群众情况;
2.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3.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七)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3.违纪党员处理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
(二)年度工作、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确定情况。
(四)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五)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情况。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工作任务情况。
(七)党支部和党员典型事迹。
(八)阶段性党建工作任务、目标。
(九)事关党员和员工群众利益方面的政策措施。
(十)为员工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情况。
(十一)党员“设岗定责”承诺事项情况。
(十二)党员或党组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
(十三)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附件2:
红塔区党务公开事项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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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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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公开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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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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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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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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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公开事项的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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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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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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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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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组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意见 (重大信息公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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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红塔区党务公开事项受理情况登记表
公开事项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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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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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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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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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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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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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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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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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红塔区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登记表
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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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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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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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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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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