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塔区委组织部区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3 12:57:11 点击率:7940
玉红组干任公告〔2011〕第1号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和《玉溪市红塔区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候坤等19名同志拟提拔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候 坤,男,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2年10月生,1992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拟提拔使用。
主要工作实绩:围绕区委和办公室的中心和工作重点开展工作,配合主任抓好办公室的综合建设和管理,立足岗位职责,深入基层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组织撰写信息提供市、区级领导参阅,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多年来,主要参与并负责完成了二届、三届区委以来全会报告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撰写了多个文稿材料,承担完成了区委多个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布置、文件的起草和审核把关工作,各项工作均能够顺利圆满完成,得到了领导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瞿向前,男,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4年9月生,199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拟提名为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正科)。
主要工作实绩:认真组织开展了区属各部门理顺市区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工作;全面清理了区政府各部门2000余项法定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了红塔区第五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理、取消和调整不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查确定综合执法局行使的250余项行政处罚权限;积极协调解决执法争议,优化和落实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了“桃花岛”餐馆、响石板养殖场、州大河二期工程、小李井搬迁等多项重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建筑处理工作,在促进全区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郑发良,男,汉族,大专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63年2月生, 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拟任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教导员(正科),拟提名为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主要工作实绩:在区建设局工作期间参与推进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承办焚烧炉等设备、医疗废弃物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积极参与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通过组织开展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公厕建设改造等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为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做出了努力。到区城管局工作后积极参与红塔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方案制定、办公区及办公设备筹备、局机关成立仪式、局机关人员选调、与有关部门工作职能交接等工作,成效明显。
赵东润,女,白族,在职研究生学历,云南省大理市人,1968年9月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主要工作实绩:认真履职,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努力工作,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分管工作成绩保持在全区前列。注重创造性开展工作,组织建立了首支社区卫生保洁队伍;创卫期间,组织编制了《玉兴路街道城市卫生管理网格化工作手册》,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在全区率先创建区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并通过验收;所联系的北苑社区被省政府首批命名为“和谐示范社区”。积极参与街道的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在征地拆迁、坟墓搬迁安置工作中,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圆满完成重点工作并维护了社会稳定。
蔡永江,男, 汉族, 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2年10月生,1997年11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工作。
拟任提名为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结合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积极探索,重点突破,认真做好红塔区范围内的十二大项259小项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完善执法大队网格化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积极推进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实行“一站”式简洁高效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创”工作重心,对市容市貌的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督查,组织全体队员加班加点对中心城区开展各种专项整治,促进市容市貌改观。
卢冬梅,女,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6年4月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玉溪市红塔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彝族乡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
主要工作实绩: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充分发挥业务熟悉、专业对口的优势,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被评为“九五”期间、“十五”期间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大胆创新,规范办事程序,完善了《红塔区残联机关内务管理规定》等制度,促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10年,被选派为研和镇可官村委会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受到当地党政领导和驻村干部群众的好评,被评为“红塔区第四批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
郭丽华,女,彝族,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7年7月生,2002年11月参加工作,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结合北城镇实际,及时推进北城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依托镇上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高古楼、李家大院、百岁坊、精心筹办高古楼讲坛系列活动等,坚持舆论导向,围绕各时期、各村、各部门的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安、安全工作等方面的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北城镇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促进了北城镇新形象的树立和知名度的提高,使干部群众思想进一步解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马 琼,女,回族,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7年2月生,2002年11月参加工作,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承办完成了每年的党员发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冬训及“双测评”、民主生活会等党务工作,组织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等学教活动;完成了春和党组织及党员信息库建库工作,实现了对党组织党员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协助党委政府完成了镇为民服务及党员服务中心的启动,工作成效明显。
袁 杨,女,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2年10月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玉溪市红塔区李棋镇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李棋镇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围绕建设新农村,结合创建文明村镇、建设农村文化站室等工程,抓好基层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工作,有效提高李棋镇知名度和影响力,被评为《红塔宣传》优秀撰稿人,聘为《玉溪日报》阅评员,信息工作连续多年获区级一等奖;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名列全区前茅,2010年的村级换届选举先进工作者,2010年6月被区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区重点工程的征地和民房搬迁工作中,深入一线积极开展征地涉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为山头村委会730多亩的征地顺利完成,做出了积极的工作。
邹 芳,女,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9年9月生,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高仓镇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高仓镇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熟悉和掌握各项业务理论和政策,抓好先进性学习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学习教育活动。帮助指导好村组、党委、妇联、团委等换届选举工作。作为玉溪市溶剂厂党支部的党建指导员,与企业共同抓好溶剂厂的各项党建工作,深受各级好评。认真抓好镇内3个党群共同致富信用联合体及党员发展工作,推进制定了《高仓镇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实施发展党员计划制、入党积极分子严审制、发展对象征求制等制度。全面落实抓好“三重一大”、“三公开”、“双述”等党风廉政责任制。
贾贵寿,男,汉族,大专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63年1月生,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组织实施《研和镇2006—2010年发展党员规划》,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制定了党员和干部培训规划,建立了农村党员参加培训学习考勤登记等制度;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各项活动,均取得了较好成效。2008年5月任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有效完成了所分管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2007年、2010年两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评为云领先锋优秀党务工作者。
孔祥敏,女,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通海县人,1980年3月生,2004年12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认真组织好全镇党员干部的各类教育培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严把“入口关”;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落实、党务公开、“四议两公开”及创先争优工作工作;认真组织好庆七一、春节、中秋等节庆日的温暖慰问活动;抓好团员队伍建设,加强团员团籍管理,组织好各类活动,在节庆期间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团员青年风采。
邹丽琼,女,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77年1月生,2002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
主要工作实绩:参与创办了《洛河之窗》季度刊,有效宣传报道了乡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工作动态;负责修改完善了《党委会工作职责》、《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推行了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系”工作,探索党组织向专业合作社延伸等做法,有效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推进了各项组织工作;深入推进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等学教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7年、2010年两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先进个人。
陶江红,女,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江川县人,1968年2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深入调查研究,尽职当好参谋助手,积极言献策,认真协助党工委把好工作决策关和落实关,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探索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作风建设的路子,街道干部教育工作经验在全区组织工作会上交流;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形成了具有街道特点的“八位一体”学习模式,被云南省社科院选为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课题,列入云南省政府蓝皮书;认真协助党工委切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极大地提升了辖区党组织工作水平;积极开展“三有一化”试点工作,所指导的北苑社区的工作经验在省、市交流、推广。
柴冬梅,女,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81年11月生,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积极推进“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社区、小组的落实;积极开展对困难党员和社区群众的关心帮扶工作,新建了3个非公企业支部并指导其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凝聚力。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创安、创卫、帮贫助困等活动。规范基层共青团工作台账,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建立了16个非公企业团支部。积极参与了创卫、黄官现代烟草合作社育苗及移栽、金钟山迁坟、黄官事件处理等街道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曾获得市级优秀团干部、区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区级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等称号。
王琼芳,女,汉族,大学学历,云南省弥渡县人,1970年11月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拟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副科)(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挖掘亮点,精心组织稿件,积极向媒体投稿,三年来,共参与在媒体上宣传报道近四百篇次。参与制作《解放思想大讨论精美小册子》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小手册》,把科学发展观、创卫、创先争优等活动编成三字经传唱。积极出主意、相办法,帮助基层特别是联系点高龙潭社区开展好社区建设工作,并通过有力的外宣工作,树立了街道和社区的良好形象,获得各级好评。曾被聘为电视新闻阅评员、《红塔宣传》优秀撰稿人等,2010年7月被红塔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
赵少胤,男,汉族,大专学历,四川省渠县人,1973年3月生,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拟任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彝族乡人民武装部部长(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围绕所履行的工作职责,深入基层,在开展各项具体工作中提出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上级好评,先后抽调在镇规划办、区委宣传部、春和镇党政办工作,较快进入工作角色,团结和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做好党政办各项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出色地履行了岗位职责。撰写的多篇信息被省、市、区部门采用收录。曾被春和镇党委、政府评为换届选举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玉溪市委宣传部评为舆情信息先进个人。
杨立新,男,汉族,大专学历,云南省富民县人,1970年5月生,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拟任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人民武装部部长(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负责研和镇城建工作期间,参与制订了《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研和镇总体规划》,促进了城镇开发建设,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户奠定坚实基础;2009至2010年以来,先后作为三、四批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撰写了《一村一品》、《制定十二五规划》等调研报告,有效促进了所驻村委会新农村建设工作;担任武装干事期间,认真组织民兵进行军事训练,积极开展战备教育,较好完成了征兵工作任务。2009年被区级评为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
奉国民,男,汉族,大专学历,云南省红塔区人,1967年10生,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拟任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人民武装部部长(试用期1年)。
主要工作实绩: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职,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困难弱势群体服务工作,及时发放城乡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五保户供养金、各类临时困难救助金、现役军人实施优待费等;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期间及时组织慰问各类困难户,积极运用大营镇的“献爱心”捐赠专户救助困难户,发放各类服务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金,民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同时认真落实残联人保障法各项优惠减免措施,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扶持和帮助残联人脱贫致富。
干部考察中未发现拟提拔人选有拉票或违反党委换届纪律行为。
公示有效时间:2011年2月26日至2011年3月4日。
接待反映和举报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 5:30。
1、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何意见、建议,可直接向中共红塔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口头、书面或电话反映,也可通过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举报电话反映和举报,举报电话:12380、(0877)2039033。
2、公示中反映和举报问题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所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负责,匿名反映举报的,组织部门不予受理。
3、组织部门对反映举报人严格保密,同时对所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调查核实。对反映、举报失实者,如系无中生有、恶意诽谤、故意诬陷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书面反映、举报材料,以区委组织部签收时间为准,超过公示有效时限的,按正常程序办理。对公示有效期限内没有接到干部群众反映、举报,以及虽有反映、举报,但经调查核实没有事实依据,或反映、举报的问题虽存在,但不足以影响其提拔使用的,公示结束后,将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组织部
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