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红塔区2012年村、社区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11 10:41:39 点击率:25
关于举办红塔区2012年村、社区干部
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发[2007]11号)、《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发[2011]4号)文件精神,圆满完成好2013年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升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能力,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一期村、社区干部培训。
一、培训时间
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一天。
二、日程安排
7:30—8:10 早餐;
8:00—8:20 由各乡、街道组织委员统一负责报到;
(请组织委员提前做好签到表和社区建设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填报工作,统一报签到处)
8:30—11:30 培训;
12:00 午餐;
13:00 社区参观学习。
三、培训及参观地点
1、培训地点:区委党校
2、参观地点及分组:
(1)玉兴街道新兴社区:玉兴街道、春和街道、小石桥乡;
(2)玉带街道郑井社区:玉带街道、研和街道;
(3)凤凰街道葫田社区:凤凰街道、北城街道、大营街街道;
(4)李棋街道金州社区:李棋街道、高仓街道、洛河乡。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内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严肃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纪律培训。
2、培训方式:专题讲座、实地参观、交流学习。
五、参加人员
各乡、街道分管组织副书记、分管民政副乡长、副主任、组织委员、民政助理员,社区建设办负责人,各社区(村)书记、主任、监委会主任,培训人员由各乡、街道负责通知并组织。
六、主办单位: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党校
七、教学组织及要求
1、明确责任。本期培训班培训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抓总;组织部负责培训对象的调训以及部门协调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做好培训纪律的执行与无故缺席人员的监督处理工作;区委党校负责专题授课人员的聘请和横幅制作、场地布置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严格纪律。培训学员由各乡、街道分管领导带队,提前10分钟入场,到指定位置就坐,服从管理,会场内手机一律调至震动或关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学员一般情况不准请假,确因事不能参加培训学习,请在培训前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向主办单位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3、学员要求。本次培训,采取专题辅导、经验交流与实地参观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请各位学员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结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及困惑,与授课教师积极互动,与参观学习单位积极交流。
4、其他注意事项。社区参观学习活动由参观地点所属街道负责安排,可实地参观和座谈相结合,要求明确带队领导、联系人,认真准备参观学习的汇报交流材料。社区建设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请提前组织社区填写,统一交签到处。
附:《红塔区2012年村、社区干部培训班教学日程安排表》
中共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红塔区委组织部
中共红塔区委党校 红塔区民政局
2012年12月11日
红塔区2012年村、社区干部培训班教学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讲课人 主持人 地点 12月 14日 (星期五) 上午 7:30—8:20 报 到 曾 逵 区委党校大礼堂 8:20—8:30 动员讲话 方 灵 8:30—10:30 学习十八精神,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周 波 10:40—11:30 基层组织换届纪律要求 杨光波 下午 13:00 参观学习分组 负责人 地点 玉兴街道、春和街道、 小石桥乡 各乡(街道) 党工委组织委员、民政助理员 玉兴街道新兴社区 玉带街道、研和街道 玉带街道郑井社区 凤凰街道、北城街道、大营街街道 凤凰街道葫田社区 李棋街道、高仓街道、洛河乡 李棋街道金州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