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承诺促自律 自律契约成保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11 09:34:04 点击率:28
三项承诺促自律 自律契约成保障
——红塔区全面推行竞职、辞职和履职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竞选行为,健全完善基层干部履职机制,破解“能上难下”的难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选好配强新一届村级组织领导班子,红塔区全面推行竞职、辞职和履职承诺“三项承诺”制度。
一、竞职承诺,规范竞选行为。
区村选办下发通知,制作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竞职承诺书”样本,详细规定了候选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12项承诺内容,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当地乡(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在选举前与候选人签订“竞职承诺书”,经候选人公开宣读后由选委会统一张贴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向全体村(居)民公布,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并报乡(街道)备案。目前,全区已有72个村(社区)完成了候选人提名工作,所有候选人都签订了“竞职承诺书”。
二、辞职承诺,健全退出机制。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正式候选人在选举前还必须签订“辞职承诺书”,向村(居)民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并报乡(街道)备案。目前,全区72个村(社区)的700余名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都签订了“辞职承诺书”。承诺书明确规定村(社区)干部在任期内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疏于职守、懒政怠政,损公肥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监管不力、处置不当,暗箱操作、规避监督,铺张浪费、攀比享受,以及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19种情形时,必须主动申请辞去现任职务,相关部门也可依据其签署的承诺书直接为其办理辞职手续。广大候选人都纷纷表示,辞职承诺成为了悬在他们头上的“紧箍咒”,会时刻提醒自己不断加强自律。
三、履职承诺,树立责任意识。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完成后,每位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对任期目标、具体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充实和完善,细化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签订“履职承诺书”,在村(社区)公示栏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报乡(街道)备案。对此,新当选的北城街道莲池社区居委会主任金鸿德深有感触:“当着全社区父老乡亲的面进行履职承诺,那么多双眼睛都看到我,只有逼着自己去拼命工作,才能兑现承诺! ”北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孙旭也表示“有压力才有动力!履职承诺,让新当选的社区干部立下‘军令状’,自我加压,今后他们就会努力工作,争取早日兑现自己的各项承诺,这一创新举措必将使我们村级组织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