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区域化党建”推进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作者:瞿有保 发布时间:2012-05-04 09:35:31 点击率:5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的城市生活中,如何将各种组织、单位和居民整合凝聚起来,尊重他们的愿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构建和谐而充满活力的组织共同体,是全国很多城市正在探索的课题。社区“区域化党建”,是目前找到的一条有效途径。在2012年基层组织建设年,红塔区城市社区应将其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研究和实践。
一、正确认识社区的内涵
什么是社区?理论上通常指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其特征包括: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较密切的社会交往。但是,这样表述社区过于笼统,所概括的部分特征,即“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较密切的社会交往”,现实中很缺失。以此定义社区,会使人们不解或误解。那么,社区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广义来讲,应该是“由特定地域内党委、政府、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共同组成的自主、多元、开放、协作、互动,享受各自发展权利又主动承担共同责任义务,具有同一发展目标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样定义将社会群体具体化了,能使人们看清楚社会群体原来包括法人和自然人,避免将社会群体界定为单纯指居民。在特征上,准确描述了社会群体之间是平等关系,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只要在社区这个特定地域内,不论你是中央、省、市、区级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还是个体居民,都是社区的平等成员,在享受各自发展权力的同时,应该主动承担共同义务,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二、深入了解社区“区域化党建”
所谓社区“区域化党建”,就是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治理体系。主体内容:一是在街道层面建立“大工委”制,社区层面建立“大党委”制;二是巩固和完善社区自治组织的议事协调委员会制度。同时,通过加强辖区内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流动党员管理,居民小组和楼片党组织建设,单位党员登记管理,群团组织、群众性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更加广泛和完善的社区治理体系。
实施社区“区域化党建”,将会进一步提升社区的地位和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关注社区,重视和支持社区,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通过制度等方式使“区域化党建”更具操作性,让支持、帮助、参与社区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有责任、有任务、有落实、有监督,形成真正的共驻共建新局面。同时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拓展基层党组织阵地,带动群团组织建设,使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和活动平台。
三、红塔区实施社区“区域化党建”的构想
红塔区中心城区现有3个街道38个社区,其中27个为居住性社区,11个为村改社区,居民人口约15万人。从2002年开始,开展社区建设历时10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实施社区“区域化党建”已有基础。根据目前状况,在中心城区实施社区“区域化党建”,基本做法是:
(一)以横向为主,纵向为融入,构建社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
从横向来讲,一是建立街道“大工委”。组成人员包括区级联系街道的党员领导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可邀请参加会议),街道党工委委员,驻地具备规定条件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党员负责人。二是建立社区“大党委”。组成人员包括街道联系社区的党员领导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可邀请参加会议),社区党组织委员,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党员负责人,其他方面的党员代表。“大工委”和“大党委”成员均为兼职委员,书记分别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
从纵向来看,一是努力将街道、社区各种党组织、各类党员、工青妇组织、群众组织、志愿者队伍整合起来,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网络。要以加强党员双重组织生活管理为重点,探索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登记管理办法,区外流入、区内进城及其他流动党员持证参加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另外,还要积极探索加强社区党群共建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等。二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管面的优势,在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业楼宇等区域建立党群组织,或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党群组织。争取实现街道、社区党群组织和党群工作全覆盖。
(二)以协商为主,辅以制度措施,建立有效的共驻共建机制。
社区“区域化党建”目的之一,就是要建立以党内协商带动社会协商的合作机制,促使社区单位成员承担更多社区治理的责任。为此,一是要建立协商载体。“大工委”、“大党委”主要运行载体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党建联席会议,社会协商合作主要运行载体为定期不定期召开的议事协调会议。此外,还有街道、社区的约谈、访谈、走访等。二是要制定协商制度和措施。主要有:协商的组织制度、会议章程和工作流程;协商合作的会议协议书、惠民项目意向书、结对共建协议书、共驻共建承诺书、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等。街道、社区每年要有协商合作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细化内容,经协商后驻地单位认领及落实进度情况,定期总结通报情况等。要通过必要的制度措施,使社区“区域化党建”不仅有形式,而且有效果。
四、在逐步探索中稳步推进
实施社区“区域化党建”,是新形势下加强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但是,一项新的工作推行起来将会面临许多具体困难和问题。单从红塔区情况看,区级还没有设置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力度还需加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人少事多,抓社区建设的精力不足;社区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新建社区干部队伍不稳定,开展社区工作办法不多;社区类型多,驻社区单位情况复杂,许多单位人对社区的认同感还不强等。所以,实施社区“区域化党建”,还需要积极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树立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克服困难,大胆探索,稳步推进。
当前,一要学习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如南京市鼓楼区的经验等,用他山之石帮助我们寻找捷径和切入点。二要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实施社区“区域化党建”作为加强城市社区组织建设的重点,认真研究实施。党务干部应从业务上对社区“区域化党建”开展调研,设计操作方案,抓好具体落实工作。三是培育试点。建议每个街道先在一到两个社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四要大胆创新。如新建社区,可以在封闭式小区建立由社区干部党员、物管党员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党员组成的小区党支部,推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协商、共享资源、共管事务的小型“区域化党建”模式,逐步再向大型“区域化党建”模式提升。此外,还可以在有条件的居民楼(片),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核心,采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办法,建立更小型的“区域化党建”。五要积极引导。对试点社区工作认真总结,通过多形式开展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社区“区域化党建”,为实施社区“区域化党建”强化意识,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