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村组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15 08:21:05 点击率:30
红塔区村组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促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红塔区在全区66个行政村、15个城市社区、876个村(居)民小组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采取“试点先行、强化宣传、细化方案、健全机制”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组民主自治机制,“阳光村务”架起了农村党群干群的“连心桥”。
试点先行,奠定基础。确定小石桥乡为试点乡镇,在全区率先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小石桥乡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三重一大”、“三资管理”、“一事一议”、村组“三公开”等工作有机结合,村组两级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行政村一级实行党总支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在村民小组一级,设置了以组长、副组长、统计员为主要成员的“组干部委员会”,以小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为主要成员的“党支部委员会”,探索出了“支委提议”、“组委+支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的组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全区全面推行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向农村、社区印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资料,举办村组干部业务培训,利用媒体宣传,召开镇村干部会、坐谈交流会和党务、村务见面会等形式对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党员群众真正弄清楚什么是“四议两公开”、为什么要推行“四议两公开”、实施“四议两公开”有什么好处,充分激发广大党员群众的工作热情,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顺利推行。
细化方案,促进规范。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研讨、实战模拟,结合红塔区实际,本着合理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制定了一套实施方案、工作细则及操作流程,将村民自治范畴之内的重大事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的落实和区乡两级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等9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列入“四议两公开”的议事范围。在程序措施上,按村组两级分类配套了程序记录、审批备案表格,并对各个环节相关人员的组成和要求、通过条件和公开时限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确保合法规范。
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建立了由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完善了事前报备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专业人员介入论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将工作法实施情况列为重点管理内容,采取不定期督查、专项检查、组织评议、跟踪问效等方法,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