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作者:组织科 发布时间:2011-08-17 09:57:53 点击率:64
红塔区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入口关和质量关,围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目标,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以“六建六保”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
建档立制,确保积极分子队伍管理的规范性。全面推行入党积极分子建立档案制度,申请入党人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由所在党组织为其建立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培养过程、成熟程度。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把积极分子成熟的过程,逐一记录,客观准确地反映出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规范了对积极分子队伍的管理。
建立“双推优”制度,确保积极分子队伍结构的合理性。针对全区青年和妇女党员比例偏低情况,区委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在制定“双推优”制度中,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认真征求各级党、团、妇组织的意见,力求使制度科学完善,程序严格规范。
建立审查考察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一是审计划,加强宏观控制。看基层党委的发展党员计划是否符合全区年度计划总体要求;看发展对象的年龄和文化结构是否合理;看计划能否适应新时期党的中心任务需要;看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措施。二是审分布,保证发展重点。区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前提下,把“一线、一流、四倾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三是审质量,提高新党员素质。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审和其他方面的考察,并做好发展前的培训和考试。
建立公示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性。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减少发展工作中的失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将发展对象在党内外公示。对在公示中提出不同意见的,由本单位党组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经认真查实,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在征求意见中多数群众不信任的,不能发展入党。
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确保新党员教育管理的严格性。对批准接纳的预备党员和已转正一年内的新党员进行跟踪回访。跟踪回访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新党员是否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二是检查新党员是否及时编入了党小组,是否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是检查在组织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跟踪考察,达到早防、早管、再教育、再提高的目的。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按照“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一是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责任;二是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问题的,追究党小组长的责任;三是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的,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四是基层党委没有按规定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的,追究基层党委分管副书记的责任;五是对没有特殊情况,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警告相关党组织并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