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创先办 发布时间:2011-09-08 08:57:28 点击率:116
红塔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者党支部,下辖五个党小组,党员24人,其中在职23人,退休1人。党支部是由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云溪公证处、7个律师事务所、3个法律服务所组成的联合支部,其中有公证员2 名、律师1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名。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作为拟创建的市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之一的法律服务者党支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以“争做创先争优先锋,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为理念,积极推进红塔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一、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支部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把示范点创建作为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切实做到行动上积极主动,工作上扎实到位。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完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方案;加大对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素养、执业意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及时纠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重收入、轻操守的短视倾向,并通过对典型事例的解读和研讨,使大家在思想上时刻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服务意识;支部认真抓好党员与非党员的结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传、帮、带作用,让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党员身上找到自己的学习榜样,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无私自收案、收费等情况。2004年支部成立时仅有党员6人,目前已发展到24人,今年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8人。
二、紧扣关键,把握细节,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结合区委和区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党支部牢牢把握创先争优的每一个环节,使创建工作在细处着力,实处显效。一是明晰主题搞活动。立足法律服务行业实际,明确了“谋民生、消民怨、建和谐、做贡献”的活动主题,并以“三个服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实现“两个承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内容,以履行“一个使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目标,推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二是立足岗位做承诺。结合自身实际和法律服务特点,开展了“亮出党员身份”、“争创星级法律服务机构”等活动,通过创先争优专栏、宣读公开承诺等途径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事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公开承诺要“依法、诚信、尽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24名党员就个人如何在法律服务岗位上创先争优向群众做出公开承诺。全面开展点评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党员为群众服务的热情,调动了党员争当先锋模范的积极性。
三、践行承诺、执业为民,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支部党员把创先争优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工作动力,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快速的法律服务。
一是做服务群众的表率。积极举办专题讲座,免费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群众,特别是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对法律服务需求。党员带头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5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131人次,协助妇联、残联办理维权案件40余件。
2010年来,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64家办理案件3484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85件,民事诉讼代理2962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35件,提供法律援助145件,代写法律文书853次,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10次,解答法律咨询9308次。云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700件,接待群众来访 9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 980份。
二是做好政府的法律助手。积极引导群众走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在群众与政府之间架起法治的桥梁。围绕市、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仅去年就化解社会矛盾1481件,代理调解成功1419件。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区7家律师事务所与各司法所签订结对帮扶协议11份,帮助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创建活动中,派出党员律师40余人次,深入司法所28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7次;恩奇律师事务所、新海天律师事务所共派出党员律师50余人次参与市长热线、市、区两级书纪、市(区)长接待日的信访接待工作,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咨询与解答。
三是积极奉献公益法律援助。组织发动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义务咨询、扶贫济困、向灾区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全体党员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交纳“特殊党费”,捐献爱心款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共捐款4万余元。2010年到挂钩包村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0余次,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群众满意率达95%。示范点创建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