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四个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6 10:17:09 点击率:15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活动。6月23日,县司法局、县总工会联合大街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志愿服务人民群众”主题宣传活动。以“创先争优、科学发展”为活动内容,接待来访咨询群众54人次,制作展板13块,出动宣传车1辆反复播放《法律援助条例》,发放《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手册》、《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民工进城务工安全指南》、“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手册、“职工医疗互助宣传画册及其它宣传资料12000余份。
二是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活动。针对大街办事处下营社区家庭纠纷上升的实际,县司法局积极组织专人研究,结合下营的实际,撰写宣讲提纲。于6月30日在下营社区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社区党员群众116人参加。讲座紧紧围绕离婚、再婚、赡养、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既有法律的规定,又有实际的案例,党员群众容易接受,送法进社区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是组织一批党员为推进大项目建设服务。围绕县委发展大项目,推动大发展的方针,江川县司法局积极组织人员为推进仙湖锦绣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首先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法律政策宣传服务小组,成员由4名党员组成。其次是录制光盘3盘。录音带1盘,内容涉及土地管理、征用、补偿、治安管理、刑法、侵权责任法、信访等方面的内容,并出动宣传车到路居镇张营村进行反复播放。再次是亮出身份,接受群众的法律政策咨询。司法局制作专门的宣传牌,亮出工作人员的身份,接受张营村村民的咨询。在反复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基础上,工作人员还到村民家进行走访,了解村民的思想状况,并将村民的意见和想法进行整理报送给相关部门,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办结一批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是关注民生的重要表现,办好法律援助案件是司法行政创先争优的具体表现,是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该工作,在案件的受理、审查、批准、办理四道环节中严格管理,做到专人负责。截止2011年6月,共办理各类案件153件,其中:受援对像涉及农民158人,残疾人9人,未成年人13人,老年人83人,农民工8人,妇女51人,少数民族7人。接受各类咨询342人次。没有出现一例投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