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水费、污水处理费合并收取实施方案(草案)》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8 11:26:12 点击率:477
关于《江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水费、污水处理费合并收取实施方案(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江川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草案起草单位联系。
附: 关于《江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水费、污水处理费合并收取实施方案(草案)》的听证报告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1 月6 日
《江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水费、污水处理费合并收取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
听证报告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 月29 日
一、听证事由
对《江川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水费、污水处理费合并收取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听证时间: 2018 年 10 月 25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
至 下 午 17 时 20 分
地点: 江川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
周宏斌、龚彦龙、付兴德、徐强、胡竹东、朱容榕、张瑶、
戴朝红、杨益江、胡剑、杨应德、方本春、刘云寿、金涛、岳文宝、钱明贵、杨卓锦、杨云波、杨娟娟、杨克森、罗华忠、李东云、张发平、王正荣、王光富、岳详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范围问题。建议明确建成区范围。
(二)收费金额问题。1、建议在实收款与应收款之间找一个平衡点,看是否能根据不同行业以及运营状况采取不同标准确定收费金额;2、建议对于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的给予适当优惠,明确上调下浮幅度。
(三)方案出台主体及时间问题。建议方案应该由人大出台,生效时间与水费时间错开。
(四)收费程序方便群众问题。建议增设收费窗口,方便群众。
(五)收费方式问题。1、由于供排水公司收取水费方式有按单月收、按双月收,建议明确垃圾处理费按何种方式收;2、建议自备水源的社区由社区代收垃圾处理费。
(六)拒缴惩戒措施问题。建议明确拒缴的具体措施。
(七)垃圾收集、清运问题。1、建议在小区内增设垃圾桶并合理布摆;2、建议垃圾收集车在收垃圾时多做停留;3、建议垃圾车在城区内降低行驶速度;4、建议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和处理。
(八)其他问题。1、流动性商铺问题。建议明确对于流动性大的商铺如何收费;2、房地产开发商问题。建议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多征收垃圾处理费;3、建筑垃圾问题。建议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4、明确对于目前部分小区的物管费中含有垃圾处理费的问题;5、建议加大宣传力度。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对于明确建成区范围问题。建成区范围主要是考虑江川区环卫站所服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东至老晋思线的滇中湖畔,西至古滇国城沿线的龙旺湖城、职教小区、绿竹小区;北至江川县人民医院;南至江川一中、廖聪路宁海民居;
(二)对于收费金额问题。目前,华宁、澄江实行三费合并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时8元/月/户,我们是按照2012年发改的定价标准6元/月/户,如果再评估,只会更高。对于优惠问题,如果进行技术整改后,垃圾量减少的,我们将根据实际产生垃圾量,并参照发改的相关文件执行收费。
(三)对于方案出台主体及时间问题。加强与区人大、区政府法制办对接,明确是否需要由区人大出台该方案。方案生效时间拟定为2019年1月1日。
(四)对于收费程序方便群众问题。在收费过程中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窗口缴费等多种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同时,已经在政务大厅收费处申请增设了四个收费前台。
(五)对于收费方式问题。实行抄表到户的,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方式与水费收取方式一致,由供排水公司按照水费单双月的收取方式,对垃圾处理费相应地按单双月收取。自备水源或实行总表的社区,由社区代收垃圾处理费。
(六)对于拒缴惩戒措施问题。在供排水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范围内,用户不按时交纳垃圾处理费、水费、污水处理费中的任一费用,供排水公司有权做停水处理。
(七)对于垃圾收集、清运问题。1、小区内的垃圾厢桶应摆尽摆,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有小区不同意摆放的情况。2、垃圾收集车在收集垃圾时的停留时间会更合理,在方便群众的同时确保效率。3、对于速度过快的垃圾收集车,我们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4、垃圾的分类运输和处理是我们环卫事业发展的一个方向,但是由于现在缺少末端处理,我们会积极探索,待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投入时,条件成熟时再来做。
(八)其他问题。1、对于流动性商铺问题,在收费过程中会按照实际情况做具体处理,同时也会让房东认识到这个问题,由房东与我们共同协调解决。2、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多征收垃圾处理费问题,我们会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凡是到江川区城市管理局办理手续的建筑工地,都会在工地内放置垃圾桶,按他们实际产生的垃圾量收取垃圾处理费。3、对于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问题,区里的相关部门正在明确建筑垃圾收集点,待明确后我们会根据区发改局的文件再执行收费。4、对于目前部分小区的物管费中含有垃圾处理费的问题。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责令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小区停止自清自运,由江川区环卫站统一进行垃圾清运工作。5、对于加大宣传力度的问题。方案实施后,我们会利用新闻媒体、城区垃圾清运车语音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于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除错开方案实施时间的建议不予采纳,其余意见、建议评议会均给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