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干部建机制 离任补偿暖心窝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12 15:46:31 点击率:55
自2013年1月实施离任补偿制度以来,江川县对1999年撤村建委至2013年6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离任村组干部2717人,发放离任补偿金1614908.5元,体现了县委政府的关爱和温暖,促进了村组干部严格履职,激发了工作活力,是县委政府执政为民、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
建立关怀机制,优化干部队伍。2013年1月,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江川县村组干部离任补偿发放办法(试行)》,规定对1999年撤村建委后正常离任的村组干部,按照任职满一年发放相应岗位一个月岗位补贴的标准,离任后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发放离任生活补助。今年6月,江川县及时对本次换届后离任的村组干部进行了统计,并经过两轮公示,确定了555人为补助对象。大街街道大庄社区原总支书记李忠云担任社区“两委”干部13年,今年换届时离任,领取到6689元的离任补偿金时,他激动的说:“农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以前离任什么都没有,现在好啦,县委、政府发给我们一定的补偿,在农村一线我奉献了很多,但我认为值”。江川县通过实施离任村组干部补偿制度,建立健全了农村干部激励、关怀机制,让村组干部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让一些有能力、愿意为家乡发展作贡献的年轻人打消了顾虑,积极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组干部队伍,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约束机制,规范履职行为。江川县按照“不漏报一人、不虚报一人”的原则,对离任村组干部进行全面统计。同时由组织、纪检、检察院、法院、公安、国土、计生等部门,会同乡镇(街道)严格审核,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法律的,有违反国土、计生政策、村规民约的,离任交接不及时的,及不履行职责或自动离职,年终评议为“不合格”的村组干部,依据补偿办法不予发放离任补偿,引导村组干部正确履职用权,有效解决少数农村干部干事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不科学,村务管理混乱,违法施政、违规办事等问题,不断规范村组干部履职行为。从制度实施以来,江川县对违反上述规定的72名离任干部,严格按照补偿办法不予发放离任补偿。
建立长效机制,激发工作热情。按照规定,我县对1999年撤村建委后至2010年离任村组干部一次性发放离任补偿;对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后离任的村组干部,在每届村级组织换届结束后发放离任补偿,形成了离任村组干部补偿长效机制。“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事情杂,村组干部离任补偿制度,体现了县委、政府对离任村组干部思想上的重视、政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肯定,改善了曾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贡献的基层干部的待遇,对于激发原任村组干部发挥余热为农村建言献策、激励现任村组干部进一步干事创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江城镇党委副书记李志高说:“通过实施离任村组干部补偿工作,提高了农村干部的工资待遇,这是对村组干部工作的一种肯定,激发了村组干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