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1 11:18:19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2年3月21日)
为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融入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意见》(云办发〔2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弘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建设出生产力、出凝聚力、出战斗力的理念,把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载体和总抓手,防止和解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四个率先”目标,争先进位、服务群众、凝心聚力、强基固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玉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争先进位创发展先锋,激发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四个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跨越,重点在加快。各级党组织要把“争先进位创发展先锋”作为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首要任务,奋力赶超,争创一流,为推动跨越发展注入生机活力。紧紧围绕抢抓机遇、增加投资、加快发展争先进位,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争取、盘活、开发、引进,集中精力抓产业、抓发展,抓落实、抓服务,用足用活用好中央和省委出台的有关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建设和滇中城市经济圈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主动与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紧紧围绕打好县域经济战役争先进位,加快扩权强县步伐,积极培育县区财源,壮大县域特色经济,建成一批全省经济强县,力争农民人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民人均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三农”本级财政总投入、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率等指标居全省前列。紧紧围绕打好园区经济战役争先进位,发挥政策引导支持作用,扩大对外开放,加大引进央企、名企和大项目力度,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增加工业投入;推进技术创新改造,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向园区集中,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研和工业园区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加快园区设施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和利税三年倍增目标。紧紧围绕打好民营经济战役争先进位,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着力营造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能,大力实施非公经济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制定和落实鼓励、扶持非公经济、中小微型企业和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围绕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管理创新、提质增效,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积极开放投资领域,拓宽民间投资途径,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加大以奖代补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争先进位,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推进,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踊跃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争先进位,抓好“城镇上山、农民进城”政策的落实,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巩固提升“创卫”成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各种平等权益。紧紧围绕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争先进位,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不断改善城乡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组织开展以“组织领富、党员带富、干部帮富”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致富工程,帮助农村党员和群众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项目,促进共同富裕。
(二)执政为民创服务先锋,形成跨越发展的整体合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汇集民智、集中民力。各级党组织要把“执政为民创服务先锋”作为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具体要求,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和发展机会,为推动跨越发展凝聚整体合力。通过转变干部作风强化服务,扎实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组织实施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三深入”活动,真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通过直接联系强化服务,全面实行以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四联户”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的作用,大力兴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搭建工作平台强化服务,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着力构建党委主导、职能部门推动、社会各界协同、人民群众参与的基层为民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上为民服务站等制度和做法,以服务聚人心,以服务聚合力,更好地推动跨越发展。
(三)凝心聚力创和谐先锋,营造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跨越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组织要把“凝心聚力创和谐先锋”作为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重要内容,为推动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环境。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和谐,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村、示范社区建设,继续抓好形势政策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支部、进课堂、进头脑,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筑牢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以脱贫致富奔小康促进和谐,实行机关干部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挂钩联系贫困户制度,采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特殊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困难群众救助、贫困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为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和谐,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为全市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强基固本创云岭先锋,筑牢跨越发展的组织基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把“强基固本创云岭先锋”作为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跨越发展筑牢组织基础。围绕跨越发展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机关、社区、国有企业、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全覆盖进程,注重发挥非公经济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作用;以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大学生村官队伍和城乡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习先进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围绕跨越发展抓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制定《玉溪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纲要》,继续开展阵地建设工程,推进村(居)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延伸建设和农民服务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继续在“三湖”周边基层党组织中实施“环湖党建”工程,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围绕跨越发展突破基层党建工作难点,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载体,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加大网络党建和党建扶贫工作力度,构建城乡统筹加强基层党建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方法措施
1.开展年度承诺。每年年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自身岗位实际,对“跨越发展先锋行动”要求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内容力求具体、实在,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年度承诺按照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可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或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确定承诺事项,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领导干部的年度承诺还要按干管权限报组织部门。本年度的公开承诺要在3月底前完成。
2.认真履诺践诺。围绕承诺事项,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有效的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在履行承诺的过程中,要根据单位和部门工作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承诺事项,确保承诺事项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实行跟踪检查、掌握情况,适时点评、督促推进。
3.强化考核评比。分级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严密细致的考核办法,充分运用日常考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等结果,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比排名、授旗评星,评比情况要张榜公示,评比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评价领导班子、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奖惩挂钩制度,分级颁授基层党组织“跨越发展先锋流动红旗”、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跨越发展先锋奖章”,切实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4.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平台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基层党建网络平台等媒体,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成功做法和鲜活经验,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探索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先进典型,提高先进典型的社会公信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形成紧张快干,高效率、快节奏,求实、务实、扎实、落实的工作环境,真正使服务发展、推动发展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四、组织保障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领导,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具体目标,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形成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动员部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立项督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