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5 11:30:25
针对近期发生的地震、洪涝等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8月14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在抢险救灾中创先争优,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灾区群众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尽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通知指出,近期,全市多地出现强降雨,发生严重的洪涝和地质灾害,特别是通海县连续两次5.0级地震,造成了部分人员受伤和较大财产损失,抢险救灾处于关键时期和紧要阶段,任务十分繁重。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带领广大群众全力以赴抢险救灾,全面树立新时代干部担当作为新形象;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在抢险救灾中创先争优,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灾区群众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尽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投入抢险救灾,全程参与抢险救灾一线组织发动、考察识别干部、典型宣传等工作,切实为抢险救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知明确,要健全完善预警机制,以镇、村、组三级党组织构架为基础,健全应急救灾组织体系。要对属地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洪灾易发点及危旧房分布等自然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清单,逐级制定工作预案。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自然灾害发生时指挥调度顺畅、救援方法得当。
就如何迅速开展应急抢险,通知指出,自然灾害发生后,基层党组织要第一时间逐级向上报告灾情,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多级联动应急指挥体系,集结应急处置先锋队和突击队,划分党员责任区,设立党员服务站,有序带领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确保灾情第一时间发现、工作第一时间响应、队伍第一时间集结、党旗第一时间飘扬。镇、村、组党组织要抓好工作统筹调度,最大限度做好上下联动和综合统筹,确保党组织中流砥柱作用发挥。要坚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抢险救灾第一要务,深入细致实施救援,做好受灾群众情绪疏导及监测防范、化解矛盾、维护秩序、稳定人心等工作。
通知还就抓实后续处置工作作出安排,要求镇、村党组织结合实际对受灾群众进行安置,并实行划片包保制度,做到包物资发放、保基本生活;包环境卫生、保疫情防控;包临时住所、保过渡安置;包监测防范、保群众安全;包情绪疏导、保思想稳定;包矛盾化解、保社会和谐;包项目建设、保恢复重建;包纪律监督、保工作规范。同时要持续抓好恢复重建,及时回顾总结抢险救灾期间全面工作,及时梳理经验做法、补齐工作短板、形成制度成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玉溪日报记者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