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江川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2 13:59:53
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
中共江川县委组织部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党委书记是我们党执政的前沿“指挥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体到基层,必须高度重视乡镇党委书记执政能力的提高。同样,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十一五”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也在于从基层,从基础抓起,切实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乡镇党委书记作为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担负着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既要总揽全局,又不能包揽权力;既要对上负责,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又要对下负责,维护村级组织的法定权力和广大群众的意愿,不能强迫命令;既要集中力量保证整体目标的实现,又要充分照顾各方面的利益。乡镇的特点决定党委书记的责任大,权力小,事务杂,直接面对群众,处于各类矛盾的第一线。因此,要切实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目前,江川县7名乡镇党委书记中,县副调研员兼任1名;少数民族1名;大学以上学历7名(其中1名为研究生);年龄最大的46岁,最小的35岁,平均年龄40.8岁。
近年来,江川县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四抓并举,切实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抓思想,着力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近年来,县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建设的首要环节来抓,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三讲”、“三学”、“团结干事”、保持党员先进性、科学发展观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专题开展了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三个一”学习活动,有重点地开展了干部作风述职述廉活动和各类警示教育,开展了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向基层党组织双向述职活动,使乡镇党委书记牢固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了廉洁从政、用权为民的自觉性。
2、抓培育,全面提高乡镇党委书记综合素质。乡镇党委书记处于乡镇领导班子的核心位置,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乡镇经济的发展速度。为此,县委把提高乡镇党委书记素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每年都有计划地举办乡镇党委书记研讨班,并积极选派乡镇党委书记参加市以上组织的有关培训班。同时,注重思想理念上的更新,今年3月,组织全县7名乡镇党委书记赴四川、成都、山东青州等地参观学习;同年10月,又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到清华大学进行为期10天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到全国一流学府学习,使他们开阔了视野,统一了思想,强化了发展意识,坚定了发展信心。注重提升知识层次。坚持学历升级培训,鼓励乡镇党委书记通过函授、自学考试等途径参加高学历学习,同时力争到明年让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参加党政领导干部在线网上学习。
3、抓选配,打造结构合理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用好人是关键。县委坚持不拘一格选干部,注重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乡镇党委书记领导岗位。2005年以来,先后从乡镇干部中择优选拔了4人任乡镇党委书记。同时,县委在乡镇班子选配上广开视野,拓宽渠道,积极鼓励县直部门干部到乡镇任职,把懂经济、会管理、想干事、能干事、肯干事、有发展潜力的干部选派到乡镇,县委先后从县直单位选派3名干部充实到乡镇任党委书记,使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加大激励措施,2008年,县人大、政府换届,市委提拔了3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担任副县长,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4、抓监管,全面塑造执政为民的勤廉形象。按照“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强化对乡镇党委书记的监督管理,促进健康成长。一是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健全落实了谈话、函询、诫勉等各项制度,加强事前预防监督;健全落实了纪检、监察、组织、信访等部门的联系通报制度,加强事中监督;健全落实了述廉述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从资金使用、项目运行、数据核实等方面,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政绩的监督。近三年来,县委每年都组织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作风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综合满意率都在90%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不断拓宽监管渠道。坚持做到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的实效性。设立了领导干部作风举报电话,全面推行了乡镇政务公开制度,试行了党务公开,为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加强责任考核。每年年初都要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乡镇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年终由县委进行综合考核,促其认真履职。
二、工作建议
(一)关于乡镇党委书记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乡镇党委书记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党员和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政治坚定有素养,推动发展有思路,为民办事有诚心,公道正派有威信,组织协调有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3、有两个以上领导岗位工作的经历。
4、具有两年以上党龄和三年以上工龄。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关于工作建议
(一)抓培养教育,努力提高乡镇党委书记的综合素质
1、加强乡镇党委书记的理论培训。一是要提升培训层次。要在教育引导乡镇党委书记增强理论学习意识的同时,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到市委党校以及高等院校进行专门培训。二是要拓展学习内容。除要学好党的理论外,还要针对乡镇党委书记岗位的特殊要求,切实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以及领导艺术、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三是要改进学习方式。要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上党课、写理论或调研文章等一些好的做法的基础上,探索符合乡镇党委书记特点的新方法,力求理论学习在“学得进、用得好”两方面有所突破。可开办假日学校,邀请专家学者就一些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讲座,以提高乡镇党委书记的学习兴趣和学习针对性。可组织一些专题性学习调研活动,明确相应的学习专题、调研课题,由乡镇党委书记开展学习调研,然后分期分批分片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发言,促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大力度,把乡镇党委书记纳入网络在线学习范畴,加强学分考核,提高其学习的自觉性。
2、加强乡镇党委书记的思想政治教育。一是要继续开展集中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总结近几年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特别是要运用“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以及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每两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个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探索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灵活多样的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新模式、新方法。二是要大力开展典型教育。既要运用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引导教育,也要注重运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始终绷紧乡镇党委书记廉洁从政的思想之弦。
3、加强乡镇党委书记的实践锻炼。要根据乡镇党委书记的阅历、知识水平、个性特长,积极采取措施,有目的地进行实践锻炼。要舍得把年轻乡镇党委书记放到复杂艰苦的工作岗位上锻炼,或让他们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提高他们克服各种困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本领。要有计划地安排乡镇党委书记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学习,或选送到上一级机关跟班学习,切实提高他们驾驭市场经济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乡镇党政一把手后备干部储备。一是定人培养。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后备干部,应明确分管领导和单位一把手为培养责任人,明确培养责任。二是定期培训。每年必须举办一期后备干部培训班,重点加强乡镇党政一把手后备干部培训,强化理论修养,更新思想观念,扩大社会接触,增强协调能力。三是定向培养。根据每个后备干部的性格、气质、专业等特点,结合岗位职责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立后备干部的培训方向和培训计划,促进一把手后备干部的定向发展。四是定量定性考核。每年底,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后备干部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通过考核,把具备乡镇党政一把手素质的人才选拔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对现有的后备干部进行分类排队,特别优秀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表现平平的,及时淘汰出局,严把后备干部素质关。五是适时起用。要为年轻干部的成长精心造势。选派后备干部参加中心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深入基层办点、上派跟班学习、下派挂职锻炼、经常表彰奖励等办法让后备干部脱颖而出。
(二)抓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乡镇党委书记的健康成长
1、加强引导,建立以乡镇党委书记自身为主体的自律机制。一是要加强自律教育。二是实行交心谈话教育。三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四是实行思想汇报制度。
2、超前防范,建立以组织部门监督为主体的预控机制。一是进行反馈警示教育。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宽严有度,客观公正,把发现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党委书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促使其改正缺点,更正错误。二是要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在配备班子时,不能只听乡镇党委书记的意见,要敢于把那些坚持原则的干部调配到副职岗位。同时,要通过干部的配备和教育引导,切实增强班子成员间的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责任意识,提高班子内部的自查自纠能力。三是要定期交流。四是要经常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发现乡镇党委书记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
3、规范用权,建立以健全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约束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乡镇长提拔为乡镇党委书记的,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年度审计与任期审计相结合,凡离必审,先审后离;凡用必审,先审后用。二是健全民主集中制。要建立和完善党委会等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同时要建立会议纪实制度,对会议全过程进行记录,以便监督检查。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尤其是要增加一些工程项目建设、非生产性费用支出的透明度。四是建立对乡镇党委书记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制度。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对自己一年来尤其是用钱、用权等方面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他们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拓宽渠道,建立以社会和家庭为主体的社会联防机制。一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每年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对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与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建立信访举报制度。要通过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群众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意见,及早发现乡镇党委书记的问题。四是加强家庭防范制度。要通过开展“贤内助“、“廉内助”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配偶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家庭防范教育,构筑监督管理的“辅助”防线,杜绝和减少妻子的“枕边风”、亲朋的“照顾情”、子女的“软磨功”和各类“应酬风”对他们的干扰。五是建立社会监督制度。采取聘请联络员、发放监督卡、公开乡镇党委书记情况等措施,依靠周围的党员和群众监督乡镇党委书记。
(三)抓激励机制,不断增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的活力
1、建立健全以注重实绩和社会公认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健全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政绩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期考核工作,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历史地分析评价乡镇党委书记。要重点探索建立乡镇党委书记的实绩目标体系、强有力的目标监督体系、权威科学的评价体系和严格的考核升降奖惩体系;在考核方式上,要坚持简单易行、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完善个人述职、领导评价、民主测评、同向横评、组织评定等一整套考核程序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
2、建立健全以公平、择优为导向的用人激励机制。在乡镇党政正的提拔使用上,要正确运用考核成果,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种干净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对在任期内工作出色、业绩明显的乡镇党委书记及其后备干部要予以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或后备干部,予以破格提拔,或委以重任;对工作尽心尽力,表现突出,而因年龄问题而退下来的乡镇党委书记,组织上要作出妥善安置。
3、建立以体现组织上关心爱护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激励机制。一是工作上多理解。要压缩文山会海,减少各类检查,为乡镇党委书记松绑。不要将大大小小工作都给乡镇党委书记冠以第一责任人,不要把什么工作都加上“一票否决”的紧箍咒。在帮助乡镇党委书记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真正使他们从各种繁重事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时间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集中精力抓好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二是精神上多关心。在乡镇党委书记遇到挫折时要及时给予鼓励,有不足或有倾向性苗头时要及时给予帮助指正,尤其是对坚持原则的干部遇到困难或遭受打击时,要分清原因,给予支持撑腰。对任职时间较长、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可以采取授予名誉称号等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三是生活上多照顾。当乡镇党委书记家属、子女有就业、就学等具体困难时,在政策范围内,组织上要敢于为他们排忧解难,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集中精力干工作创造条件。四是适当提高经济待遇。在目前乡镇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拿出一定的资金,给工作基层一线的乡镇党委书记给予适当的补贴或津贴,以示对他们的理解和肯定。对表现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重奖。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对乡镇党政正职的任免,县委始终把保持届期内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任期内的稳定作为班子配备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在任期内乡镇党政正职的任免问题十分慎重,一般不轻易做调整,对确实需要调整的,均要通过全委会表决形成决定。从2002年至今,若抛开几次县乡换届人事调整涉及部分乡镇党政正职外,我县乡镇党政正职的任期是比较稳定的,切实维护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的严肃性,防止和杜绝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对下一步工作有三点建议:
1、建议尽快研究制定乡科级党政正职职务任期制,进一步规范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对副职领导成员的任期也应作相应的明确。乡科级领导干部任期制一旦出台后,要作为刚性要求,严格执行。
2、要维护届的严肃性,对任期内的领导干部,除法定事由或领导班子建设的特殊需要,一般不宜变动。这既有利于克服干部工作的随意性,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也有利于领导干部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当然相对稳定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调整干部。在届中考核后,出于领导班子建设的客观需要,可以对干部作适应的调整交流。
3、对那些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以采用“小步快跑”的方法及时提拔,不能拘泥于任期的限制;对任期内经考核确属不称职者,或多数群众不赞成、不拥护的干部,以及因违反党纪、政纪不宜继续任职的干部,也应及时调整下来,以免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