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5 09:39:11
玉溪市采取四项措施
着力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去年以来,玉溪市在市、县党政机关中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健全制度,确保有章可循。制定下发《玉溪市市级党政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召开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会,对近三年来未开展过竞争上岗的市直部门和单位,启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工作。全市共有11个市直部门和5个县区开展了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190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其中正科级37人、副科级53人、股所级100人。
严格程序,确保规范运作。严格把好制定方案、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职陈述、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关。实施方案需征求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并经党组 (党委)讨论决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实施。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在笔试、竞职陈述、民主推荐各环节均实行量化计分,竞职陈述、民主推荐结果按一定的比例确定权重,根据竞争者的竞职陈述和民主推荐总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拔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适时公开竞争上岗各个环节的有关事宜。一是公开实施方案。将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在单位进行公布,以便让单位全体人员充分了解,更好地做出选择。二是公开资格审查结果。各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三是竞职陈述时组织单位干部群众旁听,评委现场打分、现场报分。四是实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对考察对象进行预告;对确定的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畅通举报渠道,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人才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