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杰出人才奖拟获奖人选产生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9 15:20:00
近日,首届“玉溪杰出人才奖”评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对初评产生的20名提名人选进行复评,投票表决产生10名拟获奖人选。
自去年12月启动以来,首届“玉溪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行业评审、评委会初评等阶段的工作。根据《“玉溪杰出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人才重在社会公认的原则,市评选办于今年4月20日至4月29日组织开展了为期10天的首届“玉溪杰出人才奖”公众投票活动,通过采取报纸、网络、组织投票等多种投票方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才选拔,充分保障了广大群众对评选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积极组织开展投票工作,加强对投票活动的监督,认真做好计票工作,实现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参与面广的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会议听取了首届“玉溪杰出人才奖”公众投票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首届“玉溪杰出人才奖”复评办法》。此次复评会议提出,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加使命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公道正派,提高评选公信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评选现场,评委会的专家和评委分为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民族民间文化人才5个评选组进行酝酿,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初评的20名提名人选中推荐出10名拟获奖人选。按照评委投票占70%、公众投票占30%的权重比例计算各人选的综合得分,根据各类人才的人选控制数和得分高低顺序,分别确定每类人才的拟获奖人选,其中专业技术人才4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名,技能人才1名,农村实用人才1名,民族民间文化人才2名。
此次复评选出的10名拟获奖人选将报市委、市政府进行审定,最终产生首届“玉溪杰出人才奖”的10名获奖人选,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