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开展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试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1 15:05:11
江川县开展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试点工作
江川县以江城镇、路居镇2个乡镇为试点,积极开展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
明确责任区域,根植于民。制定下发《江川县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试点方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在2个试点乡镇划分出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民情责任区218个,明确各级责任区民情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各级领导每人结对联系3户左右农户,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至少联系2户农户。
深入调查摸底,问需于民。在试点乡镇广泛开展“访民情、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走访调研活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听取群众诉求,及时准确地掌握社情民意。要求县级领导每年深入试点乡镇调研指导不少于20个工作日,走访群众不少于50户;乡镇领导干部每年深入村(社区)工作不少于60个工作日,走访群众不少于100户,履行好倾听群众呼声、理顺群众情绪、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
建立长效机制,服务于民。建立责任区民情联系“六个一”制度,通过发放一张民情联系卡、确定一名民情联络员、设置一个民情意见箱、开通一部民情电话、开通一个民情邮箱、开通一个民情信箱,积极搭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机关部门联系基层的工作平台。规范建立民情日记、民情档案,建立县、镇、村三级民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合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实行民情办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民情事项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确保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
严格考核监督,问效于民。成立由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县委督查室、群众工作局、信访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民情责任区工作落实、民情责任人履职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民情责任区,开展民情工作巡察活动。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履职情况和为民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江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