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全力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2 14:20:53
元江县全力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元江县委高度重视基层党建示范点争创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示范点真正成为“可塑、可观、可比、可取”的示范窗口。
“三个注重”确保“有型可塑”。一是注重代表性。坚持做到“一点一品牌、一处一特色”。在农村,以“双创双带”为主题,深入开展争做“新农村建设先锋”行动,以设岗定责、授旗评星、依岗承诺、民情调查等为载体,积极发挥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的“两个作用”,促农增收,打造经济发展模式示范点;在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开展素质提升工程、示范带动工程、效能建设工程、结对帮扶工程,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推进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建设;在学校,以建设人民满意、社会满意教育为主题,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项工作,深入开展“三树立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教书育人工作有机结合;在“两新”党组织,通过开展“三无三有”、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组织劳动竞赛等活动,实现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双赢”局面。二是注重示范性。结合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实际,按照示范点创建标准,严格把关,精心遴选,从不同行业中确定各类争创市级党建示范点9个、县级党建示范点18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各具特色”的争创党建示范网络。三是注重可塑性。明确创先争优活动党建示范点“八个一”标准,即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一个明确的创建主题和活动载体、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一个标准的党组织活动场所、一套齐全的党建学习资料和活动档案、一块党员设岗定责或公开承诺公示栏、一套功能完备的党员电教设备、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路子,使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种风貌”确保“有貌可观”。一是突出党员的精神风貌。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在元江电视台开设“飘扬的旗帜”专栏,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树立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树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激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热情和动力。二是突出党组织活动场所的环境面貌。各争创示范点要把加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首要任务来抓,使各创建示范点充分发挥活动场所议事、培训、服务、活动、娱乐“五位一体”的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三是突出工作局面的发展面貌。各争创示范点要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合理确定创建目标,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方式,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为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创先争优活动起好表率作用。
“三个坚持”确保“有例可循”。一是坚持形成合力。制定示范点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进度、措施及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目标明确、时限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并采取组织领导倾斜、优势资源集中、项目资金捆绑、部门挂点帮扶、选派干部指导等措施,切实加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指导。二是坚持分类推进。针对各类示范创建点行业性质不同,采取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形式,加大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着力要求示范创建点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公开承诺,上级领导适时对示范点争创情况进行点评,并及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及时对不同行业的示范点进行考核表彰,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三是坚持督查指导。推行各基层党建示范创建点不定期督查制度,从相关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党建水平高的同志组成3个督查指导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看等形式,加强对各类基层党建示范点的督促指导,培育和选拔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示范点,提高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个提炼”确保“有经可取”。一是提炼农村致富经。结合“结对共建”实践活动,引导示范创建点采取优惠政策“帮”、结构调整“促”、因材施教“育”、结对帮扶“联”、典型引导“激”等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致富先锋作用,带领广大群众实现共同致富。二是提炼党建夯实经。指导示范创建点继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以“授旗评星”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澧江镇党委结合实际,科学确定“五个好”标准,精心设计“五带头”内容,为授予党组织“流动红旗”和党员“评星定级”定好标准,明确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目标和内容,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三是提炼社会和谐经。要求示范创建点广大党员增强稳定意识,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头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把各示范创建点建成“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学校”的典范。
(元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