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制定意见细化《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落实措施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30 15:53:21
玉溪市制定实施意见,对今后四年全市党员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落实。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到2018年,全市初步构建起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内容完备、培训科学,运行高效、保障完善,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2016年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前组织进行全面考评,各级党组织每年逐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分类确定培训重点,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市级开展示范培训和骨干培训,县区开展普遍轮训,各县区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3—5天集中培训,对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普遍轮训。对流动党员,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党员的日常培训,流出地党组织负责党员的跟踪培训和返乡后培训,各级党组织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党建、党建手机报、网上党支部的作用,加强跟踪管理和培训教育。对新党员,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由上级党组织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大学生村官党员,市级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开展岗前、能力拓展和创业培训,对新聘用大学生村官,在6个月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县区、乡镇(街道)负责日常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7天。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素质能力,促进技能进步,突出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市级组织开展重点培训,各县区“两类”组织党工委开展普遍轮训。开展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以农村有劳动能力党员、进城务工党员、城镇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等为重点,分类开展高原特色农产品种养殖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技术、创业就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党员特别是贫困党员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