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强化措施推进2000个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基层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2 14:11:26
玉溪市强化措施推进2000个村民小组
党员活动室建设
玉溪市在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的基础上,每年选择2000个村民小组,强力推进党员活动室延伸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全覆盖。目前,首批2000个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已建成1398个。
一、抓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把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基层党建的“基础工程”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市、县区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发改、财政、住建、统计等部门密切配合,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具体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抓示范,典型引路。2008年底在全市选择了90个村民小组开展了活动室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各县区积极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截止2010年底,全市村民小组有党员活动室1977个,占村民小组总数的30.7%。红塔区每年投入30多万元,修缮、规范10至20个村(居)民小组党员活动室。易门县结合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了“323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县50%以上的村民小组党支部拥有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通海县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新建的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每个补助2000元。峨山县大龙潭乡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全乡53个农村党支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三、抓结合,规范建设。各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注重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注重与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典型村建设、整村推进、“一事一议”、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注重整合、利用烟草、教育、供销、卫生等单位在农村的闲置房产等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三是注重以修缮加固、配套建设为重点,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办公用品,做到有电教设备、有书报学习材料、有宣传栏、有广播、有党旗;四是注重将党员活动室与老年活动室、青年之家、妇女之家、民兵之家等结合起来,促进整体功能的发挥,避免活动场所使用效率不高、覆盖到其他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不足等问题。华宁县要求党员活动室建设达到“有固定场所、有活动室门牌、有桌椅、有电视机和DVD等电教设备、有书架和学习资料、有党旗、有上墙制度、有宣传栏”的“八有”标准。
四、抓投入,强化保障。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经费主要以市、县区两级财政补助为主,市级财政补助每个活动室建设经费2500元,县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建设资金,市、县区两级财政共需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建设资金,同时要求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各县区、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为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出资金、想办法。通海县统一为各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配备了基本的党员电教设备和桌椅。江川县大街街道投入20万元对新建、修缮的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
五、抓监管,保证质量。县、乡、村建立健全了建设工作相关制度,对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全面进行监管,确保了建设资金安全、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元江县强化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强化质量监管制度,各乡镇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到施工地检查,把好质量关;建立考核制度,把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任务列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澂江县龙街街道实行督促检查制和周报告制,各村联系领导、包村站所、镇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的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周上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建设质量差的村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联系领导、包村站所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5月31日,已完成建设1398个,占70%;已开工建设398个,占19.8%。 (基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