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对机关和干部不良作风亮起“红黄牌”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2 16:31:56 点击率:117
通海县印发《干部作风“红黄牌警告”制度》,今后全县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出现作风苗头性问题时,将受到黄牌或红牌警告。“红黄牌”警告是在不良作风出现苗头时,抓早抓小、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的有益尝试,通过小惩大诫避免积陋习成大恶,防止“四风”顽疾反弹回潮。
强化教育。通海县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建立了《通海县推行干部作风“红黄牌警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全县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出现作风苗头性问题时,将受到黄牌或红牌警告。公职人员出现十种不良风气和机关单位出现七种不良风气将受到“黄牌警告”。重度不良风气将受到“红牌警告”或党纪法规处分。让干部多了一道“忠诚干净担当”干事的防护网和缓冲区。
明确职责。《制度》明确,县级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单位主要领导或班子研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根据会议出席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的作风检查或抽查;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群众了解作风情况;媒体曝光;省、市领导批示批评等七种途径,均纳入“红黄牌警告”的线索来源。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接到的警告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同意后,按干管权限给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作出“红黄牌警告”,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强化应用。“红黄牌警告”也是一种惩戒。受到“红黄牌警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7日内写出书面检查,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人社局。公职人员或机关单位受到红黄牌警告的,当年评先评优、工作奖、职务升迁、岗位考核评定等荣誉和利益将直接受到影响。如,公职人员被红牌警告一次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得发放任何奖励,视情节降职或免职;机关单位受到红黄牌警告的,单位所有人员取消年度考核奖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视情节降职或免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当年考核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