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三审一公示”严把候选人入口关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7 17:22:51 点击率:86
通海县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严把细节、精心组织落实了“三级联审”工作制度,引导各村(居)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民旗帜鲜明地坚持选人标准,为建设和谐社区、美丽乡村配强“火车头”。
一是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初审。各选举委员会坚持“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出台候选人资格条件,同时利用街坊邻里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查档案、访民情、听口碑等方式逐一筛查“海选”时提名产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情况,重点排查闯纪律红线、踩法律底线、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干扰破坏选举、不执行“三项承诺”等十种情形。初审后,具述每一名候选人的履历、基本情况、得票情况、审查情况等形成资格审查报告,交乡镇(街道)换届办。
二是乡镇(街道)换届办复审。各乡镇(街道)组织派出所、纪(工)委、土地管理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等执纪、执法部门流水线审查,层层校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遵纪守法情况,分别签署审核意见。经梳理汇总后提交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换届办备案。对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4人取消参选资格,同时由乡镇(街道)领导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引导工作。
三是县换届办组织会审。由换届办组织各方人力对各乡镇(街道)报备的候选人审查报告进行审阅,对疑似问题提交县纪检、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联合会审。再将会审结果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及各村(居)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得票高低和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截至5月6日,全县76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完成。
公示正式候选人及“三项承诺”。各村(居)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同时公开候选人书面的竞职承诺书、创业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从资格条件、规矩竞选、干事创业、“违约”责任等方面表明立场和态度,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