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0 16:34:12 点击率:35
为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融入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根据市委办《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12〕17号),结合通海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弘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建设出生产力、出凝聚力、出战斗力的理念,把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载体和总抓手,着力防止和解决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和建设“一县一城三基地”的奋斗目标,争先进位、服务群众、凝心聚力、强基固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通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争先进位创发展先锋,形成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建设“一县一城三基地”,关键在跨越,重点在加快。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争先进位创发展先锋”作为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首要任务,奋力赶超,争创一流,为推动跨越发展注入生机活力。要紧紧围绕强化产业支撑、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引导党员干部集中精力抓产业、抓发展,抓落实、抓服务,用足用活用好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建设、滇中城市经济圈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有效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加快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全力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打好县域经济发展的攻坚战。要紧紧围绕推进可持续发展争先进位,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不断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进程,建设生态通海。要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争先进位,坚持走“争取、引进、盘活”的路子,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在区域竞争中赶超先进。要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争先进位,按照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要求,转变建设用地方式,推进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推进山地城镇化,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增强发展带动力。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踊跃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争先进位,坚持民生优先,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城乡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改善民生、增进民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执政为民创服务先锋,增强跨越发展的整体合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执政为民创服务先锋”作为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具体要求,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和发展机会,为推动跨越发展凝聚整体合力。通过转变干部作风强化服务,扎实开展“四群”教育和“三深入”活动,真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通过直接联系强化服务,全面实行以“四联户”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发挥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的作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搭建工作平台强化服务,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加强各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上为民服务站等制度和做法,以服务聚人心,以服务聚合力,更好地推动跨越发展。
(三)凝心聚力创和谐先锋,营造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凝心聚力创和谐先锋”作为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重要内容,为推动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环境。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和民族工作,筑牢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深化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为全县跨越发展营造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
(四)强基固本创云岭先锋,筑牢跨越发展的组织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强基固本创云岭先锋”作为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跨越发展筑牢组织基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抓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制定《通海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纲要》。创新党建工作载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党内民主,扎实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方法措施
(一)开展年度承诺。每年年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自身岗位实际,对“跨越发展先锋行动”要求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内容力求具体、实在,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年度承诺按照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可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或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确定承诺事项,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领导干部的年度承诺以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为切入点,由个人承诺、党委(党组)审定、分管领导审核,并按干管权限报组织部门备案。本年度的公开承诺要在3月底前完成。
(二)认真履诺践诺。围绕承诺事项,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有效的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在履行承诺的过程中,要根据单位和部门工作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承诺事项,确保承诺事项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实行跟踪检查、掌握情况,适时点评、督促推进。
(三)强化考核评比。分级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严密细致的考核办法,充分运用日常考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等结果,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比排名、授旗评星,评比情况要张榜公示,评比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评价领导班子、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奖惩挂钩制度,分级颁授基层党组织“跨越发展先锋流动红旗”、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跨越发展先锋奖章”,切实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平台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基层党建网络平台等媒体,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成功做法和鲜活经验,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形成紧张快干,高效率、快节奏,求实、务实、扎实、落实的工作环境,真正使服务发展、推动发展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四、组织保障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领导,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具体目标,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形成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动员部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立项督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