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街道全面推行“五项承诺”规范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06 09:59:14 点击率:110
红河街道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廉政承诺”和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严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等“五项承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推行竞职承诺,促进有序竞争。党工委结合实际,统一制定“竞职承诺书”,明确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7个方面的内容。在确定新一届社区“两委”和监委会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后,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竞职前,候选人在党员代表或居民代表的见证下签订“竞职承诺书”。同时将竞职承诺书在居务公开栏向全体党员、居民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推行履职承诺,提出任期目标。新一届社区党总支、居民委员会和监委会班子成员选举产生后,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结合本社区实际,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急需办理等事项,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明确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履职承诺经街道党工委审查把关后,在居务公开栏公开,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修定完善承诺内容,在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上,向全体党员和居民进行公开“履职承诺”并签订“履职承诺书”,作为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推行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在换届选举前,社区“两委”和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作为换届选举期间和当选后的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内容包括遵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廉洁自律等7个方面的内容。换届选举期间,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主动退出竞选,当选后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自觉接受组织处理。
推行辞职承诺,树立危机意识。候选人在作出竞职承诺的同时,作出辞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定、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班子团结、正常履职、社会公德等11个方面的内容。凡出现违反承诺事项之一者,经街道党工委调查核实后,启动辞职程序,签订的“辞职承诺书”即为“辞职申请书”。当事人是社区党总支部委员的,召开五分之四以上党员参加的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当事人是居民委员会委员的,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居民代表参加的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当事人是监委会成员的,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居民代表参加的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经实到会半数以上党员(或居民代表)表决同意通过后正式形成决议。
推行严守换届纪律承诺,营造良好环境。在换届选举前,党工委同参与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组织指导工作的县、街道下派工作队员、社区(组)干部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换届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以及廉洁自律等10个方面的内容,严禁工作人员干扰妨害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