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江街道四措施加强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12 16:39:58 点击率:39
澧江街道高度重视村(居)小组活动场所建设,2011年共争取到9.5万上级补助资金,采取四措施重点对19个村(居)小组活动场所加强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我街道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科学规划,确保重点,整合资源,统一建设”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并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总支书记抓落实,明确责任人,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规范建设,严把质量。为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按照“因地制宜、朴素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精心设计活动场所的建设方案,在保证节约的前提下,党工委把上级核拨的专项资金及时下拨到各村(社区), 19个村(居)小组活动场所按照“八有”标准认真对照检查,对活动场所进行了修缮和相关设施配备,争相做到把活动场所建设得既美观实用,又能满足党员群众的基本需求。
三、查缺补漏,严格资金管理。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为防止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办成负债工程。面对村级集体积累少,村级财力弱的实际,按照“查缺补漏、节约细化、简单实用”的原则,发动党员、村干部投工投劳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共补配活动室门牌4块、党旗19面、制度19套、电视机12台、DVD14台、音箱6组、桌子10张、藤木椅和长木凳22条、宣传栏7面、书架(书柜)5个、空调1台等,进一步完善活动室配置和功能。
四、一室多用,完善功能。在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配套建设和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上实行“一步到位”、“一室多用”。按照“八有”标准,从场所、制度、设施等方面“一步到位”进行规范化配套,做到建立集会务、培训、学习、娱乐为一体的“一室多用”功能场所,较好地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把村(居)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成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桥梁纽带”,真正成为推进农村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