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推行“四差额”选任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6 08:40:44 点击率:160
近年来,元江县以推行差额选拔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探索实践了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的“四差额”干部选任机制,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为推动元江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差额提名,拓宽选人视野。积极拓宽民主公开渠道,每一次干部人事调整前,在一定范围内把推荐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进行公开,实行多元化提名,把党委(党组)集体推荐提名、组织部门建议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干部个人自荐提名、群众推荐提名等多种提名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广开举贤荐能之路。乡镇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领导由县委委员和县级领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实名差额提名,副职领导干部的提名权则交给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从而变领导“点将”为干部职工、组织提名相结合,使所有符合条件者有脱颖而出的机会。
差额推荐,凭公认定干部。结合提名情况,根据推荐职位,经县委遴选后,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所在单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进行差额推荐,以得票多少按每个职位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民主推荐时突出群众性,根据不同职位、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推荐范围,重点在“管我的、我管的、同级的以及我服务的”范围内确定,并达到规定比例。将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互印证,在分析推荐结果时综合考虑得票情况同干部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监督部门反馈的信息相互印证。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的推荐情况进行分层统计,科学把握不同层次人员的推荐意见,从推荐的“交叉点”上发现人才,合理确定可比性强的考察人选,实现由“多数人选人”、由“知情人选人”。
差额考察,注重德才兼备。考察中注重干部德的考察,同时突出工作实绩考察,对干部的德和实绩到现场考察了解,深入到纪检、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考察对象有无违纪违法情况及信访案件等,对考察中了解到的反映干部的某些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听取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谈话中按照“两代表一委员”、一般干部、接触密切的同志、分管领导、本人、主要领导的顺序进行谈话,防止了领导意见先入为主受干扰。同时扩大考察面,注意“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对个别调整工作岗位任职时间不足两年的拟考察对象,采取到原单位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了解。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同一职位的人选进行对比分析,形成综合考察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差额酝酿,着力优中选适。通过征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意见,广泛听取建议或让管事者荐人择人,做到管人管事相结合;通过征求拟任职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进一步沟通了解情况;通过征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的意见,了解人选的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县委组织部对各个渠道反馈的考察人选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归纳,研究提出干部任用初步意见,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在县委常委会议之前,召开由县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的书记碰头会,由组织部长汇报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产生过程、任职理由、考察结论等情况,通过对拟任职单位班子结构和考察对象发展潜力,以及思想品德、政治业务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方面经过集中酝酿、形成共识后,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近两年来,元江县通过“四差额”选任科级领导干部55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