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县级部分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07 17:27:20 点击率:700
一、选调职位
县纪委案件检查室工作人员1名,县直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县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县总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县文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县史志办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县工商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元江县县乡党政群机关和县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选调条件:除各单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外(各单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元江县部分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作表现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它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 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电话:6515416;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①《元江县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份;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4、其他事项: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列入本次公开选调的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经历业绩评价
为“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评价主要从任职经历、业务能力、岗位匹配性、文字表达、工作量、效率效果、工作贡献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各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结合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元江网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全程监督公开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相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是我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举荐工作,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踊跃报名。
中共元江县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