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元江县委组织部关于县级党群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8 16:27:58 点击率:550
(第1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和选拔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元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县委政法委、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县红十字会面向县乡党政群机关及县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公务员5人,其中:县委政法委2人,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人,县红十字会1人。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元江县县乡党政群机关和县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选调条件:除各单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外(各单位具体资格详见附件《元江县党群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工作表现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它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①《元江县党群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4、联系电话:6515660。
5、其他事项: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列入本次公开选调的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结合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元江网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全程监督公开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1、《元江县党群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职位表.xls;
2、《元江县党群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doc。
中共元江县委组织部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