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党建应理顺几个关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01 10:55:56 点击率:8
社区建设从目标上来说是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从宏观上看,有以下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街道层面上,即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辖区内党组织以及辖区内“无主管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如何架构,也就是街道党工委如何在这个层面上增强政治权威,彰显领导核心作用。第二个层面是居民区层面上,即居民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四个组织之间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问题。
要想解决当前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诸多难题,必须不断探索和创新在这两个层面上实现街道党工委、居民区党支部政治领导的有效途径,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树立“大党建”观念。以属地为原则,通过街道党工委、居民区党支部的组织领导,把各种资源整合起来,努力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是在街道层面上要确定“四个关系”。即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双重领导关系,与辖区内党组织是组织、指导、协调关系,与辖区内“无主管经济组织”是组织领导关系。理顺街道党工委与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后,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要以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为突破口,切实发挥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党建中的组织、指导、协调作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职能并不同于地方党委,这种领导不是单一的、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而是多向的组织领导;不是“权力领导”,而是“责任领导”,体现在满足不同社区成员的需要。
三是在居民区层面上,主要是理顺居民党支部与居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要探索一套既保证居民党支部对居民委员会的政治领导,又保证居民委员会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同时,还要理顺居民委员会同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居民党支部要协调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考评。要理顺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物业公司专门管理与街道社区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清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小区的整治和管理工作。